电子票证以目前制度来看的确有一些弊端
同站进出规则如下
超过3小时扣款843
未满3小时超过1小时扣款112
这个制度当时在制订是为了避免旅客有来回乘车不刷出侥幸心态
所以一次把3小时以上逾时拉高到843
不过现在的列车普悠玛号北高也要3.5小时
所以旅客真的搭到高雄再搭回来是不太可能的
就是一个吓阻性的规定,也鲜少有站员会这样去扣款
而扣112更妙了,112这个数字是南部当时电子票证乘车最大区间票价除以2
在台铁局陆续建构完成环岛多卡通设备的同时,相关规章却未予以更新
这也使的旅客的确有逃漏票的可能
以扣112的状况为例,旅客由彰化进站,如果全程都没被验到票
可以搭到竹南再搭回来然后只扣112,但实际车资绝对不止112
而异站进出时间规定也有些许问题
如果旅客同样自彰化进站
一路搭乘区间车北上再转车想到花东小站
因为班次稀少关系,则其搭乘时间必定超过规定的12小时
你说这样搭乘的旅客很少,但今天松山站的案子不也是少数旅客合法不合理行为的吗?
建议有关时间带控管全面性的检视,但说穿了仍然防君子不防小人
若要彻底防堵只能搭配列车长加强查验
另外亦可恢复运送契约中的出站管制
可由先前有争议的10分钟改为到站30分钟必须离开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