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铁] 花莲地震退票须知

楼主: ecpoem (CK101)   2018-02-10 03:09:10
花莲地震退票须知
[类 别] 最新消息
[发布单位] 运务处
[发布日期] 2018/02/09
https://www.railway.gov.tw/tw/news_Detail.aspx?SN=14486
一、因 107年 2月 6日花莲地震影响,旅客于 107年 2月 7日(含)以前完成购
(换)票,车票“起站”或“迄站”为花东地区内任一车站(和平站至大武
站间),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团体票亦同)。
二、前述已使用车票不得受理退票;至邮局与便利商店等通路退票者,仍须扣收
退票手续费。
三、旅客同时携带去回程车票(含团体票)时,凡去程车票依本电报第一点内容
经认定得免收退票手续费者,回程车票在 107年 2月 7日(含)以前完成购
(换)票,符合本局原去回票组合规定(起迄站一致、去回程经由路线一致
),回程车票办理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
四、旅客持 107年 2月 7日前(含)完成购(换)票之车票,如有分段购票,满
足乘车日相同、乘车班次一致、乘车区间连续不中断、全程起站或迄站之一
为花东地区任一车站等条件,全程车票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
五、本电报发布前符合第一点之车票(含同时已退票之回程车票),如已收退票
手续费,旅客凭退票证明退还已收取之退票手续费。
六、 2月 8日(含)以后所购(换)之车票(含一般票及团体票)办理退票,退
票依本局旅客运送契约规定收取退票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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