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自强号撞死工人 司机员未鸣笛遭起诉

楼主: tony121010 (我是来乱的)   2016-04-26 19:21:13
自强号撞死工人 司机员未鸣笛遭起诉
2016年04月26日17:41
新北市赵姓工人2013年9月间在树林区山佳火车站施作月台新建工程时,遭一辆南下的自
强号列车撞死,张姓司机员原涉犯业务过失致死罪嫌,获新北地检署处分不起诉后,赵男
家属声请再议,全案发回重查。检方查出,张男当时并未依规定在驶近月台工程处时鸣笛
示警,今改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嫌起诉他。
起诉指出,赵姓工人(62岁)2013年9月12日在树林区山佳火车站,施作月台新建工程,
当天下午4点多,赵男留在工地打扫。直到下午约5点,赵男跳下月台打算穿越铁轨,到对
面上厕所时,却遭南下的自强号列车撞击死亡。
张姓司机员(50岁)原被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嫌送办,不过新北地检署调查后认为罪证不足
,处分不起诉。案经赵男家属再议后,台湾高等检察署认为还有疑点未明,发回新北地检
署重查。
检方调查后发现,月台新建工程地点在42K+897至43K+136处,台铁有依照规定,在距离工
程北端677公尺的42K+220处,以及距离工程南端584公尺的43K+720处,设立临时鸣放汽笛
标志。而依照规定,列车在通过指定鸣放汽笛处所时,须鸣放长缓汽笛一声,每声鸣放约
3秒;若碰上紧急事故或警告危险时,必须鸣放短急汽笛数声。
但案发当时,现场施工人员与领班共4人均证称,没有听到自强号鸣放汽笛的声音。而台
铁查事故同型车辆的规范,在汽笛前方40公尺处,高音调汽笛应有110分贝、低音调应有
90分贝,因此在事故发生点,如果有鸣放汽笛的话,周围的人应该都可以听见。
加上张姓司机员对于案发时有无鸣放汽笛等问题,测谎呈不实反应,检方认为,列车当时
若依规定有鸣放汽笛,赵男应可发觉有列车接近而逃跑,但张姓司机员没鸣放汽笛而撞死
赵男,有所过失,今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嫌起诉他。(游仁汶/新北报导)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60426/847309
作者: biglarge (大大)   2016-04-26 19:24:00
鬼岛
作者: enternal (LaqiTruku)   2016-04-26 19:27:00
就算是外包商在铁路局施工应要有基本的知识及训练,不觉得只有司机业务过失这么单纯
作者: mouse711217 (ONEPIECE)   2016-04-26 19:28:00
希望最后获判无罪
作者: pp3435 (赵兄托你帮我办点事)   2016-04-26 19:31:00
WTF!跳下铁轨干司机屌事?
作者: zxcc79   2016-04-26 19:40:00
获判无罪的背后要花多少时间金钱成本跑法院...唉
作者: kenliu100 (漢堡是我是漢堡包)   2016-04-26 19:43:00
神思维神法律
作者: ciswww (Farewell)   2016-04-26 19:58:00
看来设立的临时鸣放汽笛标志被看得很重要
作者: zxcc79   2016-04-26 19:59:00
以后不只要把砖块压着死人阀 还要用一个卡榫卡好卡满喇叭整路叭到底 至少人来撞火车可以说有鸣笛 因噎废食的概念
作者: chrisky (总有一天会气死)   2016-04-26 20:12:00
以后应该整路叭到底,尤其晚上更应如此
作者: Imperidan ( )   2016-04-26 20:15:00
确定施工单位有放鸣笛标吗?
作者: solomonABC   2016-04-26 20:22:00
以后直接戴耳塞。然后把喇叭卡住好了
作者: fbiciamib123 (Lin)   2016-04-26 21:33:00
应注意并能注意而不注意
作者: kigohcy (风柜店庄小孩念国中)   2016-04-26 21:34:00
这是南树林站施工时的人身事故吧…还停工一阵子遇鸣笛标未鸣笛…
作者: bird74117 (birdman)   2016-04-27 00:00:00
每次遇到民众投书太吵就叫司机非必要时减少鸣笛,今天出事了,铁路局要出来帮忙辩护吗?
作者: seawolfkuas (~请爱用站内信箱~)   2016-04-27 00:52:00
楼上的 路局当然会 拿水果去看守所看你关心你
作者: bird74117 (birdman)   2016-04-27 00:54:00
啧,不能带KFC来吗
作者: seawolfkuas (~请爱用站内信箱~)   2016-04-27 00:57:00
我记得当时有民众投诉 然后有出公文 要求该路段非必要 不要鸣笛 鸣笛标好像有拔掉 结果隔天就撞了 然后马上插回去 前两天好像也有公文 某路段被投诉 然后出公文要求非必要 别鸣笛 真是她X的
作者: temu2035 (temu2035)   2016-04-27 00:58:00
如果砖块一直压着,车子很快就停下来惹
作者: kimitop (蜜糖般的爱情)   2016-04-27 02:07:00
确实有楼楼上sea大这回事,检察官到底有没有查清楚?鸣笛标确实出事前是被取消的状态(我记得是被罩起来的)
作者: ianqoo2000 (相宇玄)   2016-04-27 02:15:00
所以这个不是装在车上?
作者: russ123000 (竹轩老人)   2016-04-27 02:23:00
鸣笛标是在路边看到要鸣笛
作者: asd823 (Jason)   2016-04-27 08:56:00
这时候就没有比例原则了,笑死人
作者: lch0819   2016-04-27 09:02:00
废铁还能期待什么呢?
作者: ultratimes   2016-04-27 09:08:00
没比例原则?你懂什么叫比例原则吗?比例原则的三大要件是什么?1.行为必须有助于目的的达成2.多种行为可以达到同样目的时,必须选择对人民损害最小的3.所受责难的程度必须和罪刑相当 (狭义比例原则)哪边没有符合比例原则?刑法罪刑法定主义即使是过失致死罪并没有唯一刑度而是有裁量空间,哪边没有比例原则我真的看不出来
作者: ecpoem (CK101)   2016-04-27 09:21:00
请问楼上是律师或在司法单位服务吗?
作者: asd823 (Jason)   2016-04-27 09:33:00
台铁是B级运输,加上工人违反公安规定,可显得鸣笛不见得能避免事故发生,判过失致死本身就很奇怪
作者: ultratimes   2016-04-27 09:56:00
不见得,反面解释就是有机会还要律师或司法单位才能讲话啊?随便一间补习班都会教照你说看到闯红灯的人不用煞车,碾过去就是了??前几天那个普悠马急煞事件,我敢说撞上绝对无罪但这件就是有疏失去看看那影片司机怎么处理的好吗?
作者: asd823 (Jason)   2016-04-27 10:17:00
我不敢阿,不过国道砂石车那件事就真的撞下去了所以才说台湾法律很奇怪,用超级严格的标准去看事情然后再否些方面却又异常的宽松
作者: ultratimes   2016-04-27 11:33:00
怪法院囉?要怪去怪你们选的立委啊!立法怠惰很多事别问法官为何那样判,该问你们选的立委订的鸟法
作者: ntttc (ticket(看桥工房))   2016-04-27 11:38:00
只要回到早期的无过失主义,就没这些问题了
作者: drcula (Son of SUN)   2016-04-27 11:40:00
普悠玛是没事,要是真挂了三个小孩??没事??光新闻每天放送就让你想自杀了
作者: s19951231 (上兵)   2016-04-27 11:41:00
告衰
作者: drcula (Son of SUN)   2016-04-27 11:41:00
法官??法官判案跟卖菜一样看心情的,事情大了,判重一点也不是不可能
作者: ultratimes   2016-04-27 12:26:00
法官判案看心情?哈哈哈哈哈对,真的无过失就是没事,新闻放又怎样 我当耳聋啊法官只能依法律行事,看心情判你试试看尤其下级法院的判决被上级法院推翻,看你考绩会多烂
作者: b734123000 (想像的异世界)   2016-04-27 13:19:00
你觉得鬼岛的法律会有让人值得期待的地方吗?
作者: SmileEMU800 (SmileEMU800)   2016-04-27 13:52:00
只问一件事,鸣笛标被拔掉这件事是真是假?
作者: chihchuan (Andy)   2016-04-27 14:06:00
法官就依法判案阿==楼上战法官很好笑
作者: temu2035 (temu2035)   2016-04-27 14:09:00
法官是中立的,法庭就是检察官与被告律师之间的法律攻防法官不会主动调查,一切由检察官去调查全权负责之前有几个法官轻判的案例,检察官调查不力是主因其实,就是看被告方能提出多少对自己有利的证据而已
作者: Akulamaru (Akula)   2016-04-27 16:25:00
应该不是拔掉而是拿个东西包起来,虽然没有拔掉但实际上就等于是不在了,尤其还有宣导叫大家不要鸣笛
作者: temu2035 (temu2035)   2016-04-27 16:47:00
司机员把公文拿出来长官就躲不掉惹
作者: kimitop (蜜糖般的爱情)   2016-04-27 18:00:00
楼楼上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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