掉火车票不补发 医师咆哮伤警被诉
2015-09-15
〔记者江志雄/宜兰报导〕宜兰县某大医院吴姓男医师遗失火车票,到宜兰火车站申请补
发,售票人员告知车票“认票不认人”,请他重新订购,他被指控竟霸占售票窗口并与售
票人员起争执,还拉扯警方衣领,被上铐时还因激烈挣扎,造成2警受伤,检方以妨害公
务罪嫌将他起诉。
30多岁的吴姓医师被上手铐后,立即要求见法官,宜兰地院随即开庭,讯后责付警方侦办
,成为去年7月“提审法”新制上路后,宜兰县首宗案例。
售票员︰车票认票不认人
吴男昨受访时说,他觉得委屈,盼承审法官还原事情真相,公平审理;吴妻则说,夫妻俩
买火车票,准备一起到中南部参加医学会议,车票遗失后,两人在火车站售票窗口,出示
网络购票纪录请求补发遭拒,目睹丈夫被上铐一整个晚上,当时怀孕的她,心情紧张到差
点流产,第二天才改搭国道客运南下,并说先生没有拉扯警方衣领,质疑警方执法过当。
起诉书指出,吴医师3月某晚在宜兰火车站大厅,因车票补发和售票人员争执,铁路警察
局宜兰分驻所李姓所长带领朱姓巡佐、林姓警员劝说,希望他放低音量,吴竟拉扯林员衣
领,林员告诫已妨害公务,要依现行犯逮捕,吴情绪更激动,扭动手脚、身体抗拒,被拖
回分驻所办公室上铐,因激烈挣扎,导致两名员警手指擦伤。
宜兰火车站解释,吴以皮包失窃,包包内火车票遗失为由请求补发,因车票“认票不认人
”,售票人员请他重新订购,对方大发雷霆,霸占一号售票窗口,阻碍后方乘客排队购票
,不得已才报警。
承办检察官认为,吴男行为触犯侮辱公务员罪和妨害公务罪,建请法官依妨害公务罪从重
论处,全案宜兰地院审理中。
宜兰火车站表示,不管台铁或高铁卖出的车票,都属无记名有价票证,因无记名,遗失就
无法申请补发,即使网络订票,并以信用卡支付费用,也只能证明乘客有买票,无法依此
申请补发,一旦遗失必须重新购票。
提审法是指民众被“法院以外”任何机关逮捕、拘禁,不论是犯罪嫌疑被逮捕、拘禁,本
人或他人都可以“书面或言词”声请提审(指求见法官),由法院审查剥夺人身自由的行
为是否合法。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915511
作者:
kenliu100 (æ¼¢å ¡æ˜¯æˆ‘æ˜¯æ¼¢å ¡åŒ…)
2015-09-15 14:24:00所以该实施记名制了?XD
作者: geesegeese (殴) 2015-09-15 14:55:00
下次别搭台铁了
作者:
enternal (LaqiTruku)
2015-09-15 15:07:00什么都可以执法过当...
作者:
mstar (Wayne Su)
2015-09-15 17:24:00以前有次车票大概是掉在车上,到宜兰要出站时找不到车票闸门的人直接放我过..... 真是感谢
作者: bshft (Nobody) 2015-09-15 17:54:00
3好加1好,最好判重一点
作者:
trtc (柳树旁的捷运)
2015-09-15 20:25:00你掉车票怪我囉?谁知道你是不是已经先拿去卖给别人了
作者:
lzhhilly (人海中遇见你)
2015-09-15 23:11:00白色巨塔待太久了吗XDDD
作者:
mbawen (007)
2015-09-16 03:27:00我和楼上mstar有同样经验,同样是宜兰站,他问我做几车几号,我答出来她就让我过了
作者: pp3435 (赵兄托你帮我办点事) 2015-09-16 04:27:00
何必呢?
mstar大那个不能当常态 不然以后第一线都很难做事
作者:
cbate (自由是用钱买不到的)
2015-09-16 11:00:00市政北七路怎么走?
作者: Behave 2015-09-16 15:03:00
医师都是神,不会有错,若犯错必是规定有问题XD
有一次也是掉车票 .... 他请台北站帮我调CCTV画面后来询问列车长也证明到台南还有帮我剪过票 XDD我觉得口气好一点 他们不会为难你的 因为多抓你一个他们也没有什么业绩奖金~~~
作者:
wcc960 (keep walking...)
2015-09-16 16:54:00为居民安全,真应该公布这医师真实姓名和从业医院,不然这种智商的医师谁敢给他看病....
推公布!但是楼上说错一点,他是EQ差,但是智力够…
作者: DOUGOOD (为妳好) 2015-09-18 10:35:00
应该推实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