曳引车撞火车致1死26伤 判2年半
2014年08月18日 18:32
林伟信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40818004388-260402
前年发生在桃园的太鲁阁列车车祸,造成26名乘客受伤,列车司机蔡崇辉当场死亡,肇事
的曳引车驾驶彭永庄,一审被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判刑2年,案经上诉,高院认为彭犯后无
悔意,未与被害人和解,将彭加重改判2年半,全案可上诉。
案发当时,坚守岗位将伤亡降低,却不幸英勇殉职的台铁司机蔡崇辉,却被考试院认定“
非冒险犯难”,引发争议。最后,考试院改认为蔡在完成煞车和鸣笛的标准程序后,仍持
续鸣笛示警,已超出一般司机作为,符合“冒险犯难”因公抚卹要件,全案大逆转。
判决指出,101年1月17日上午8点多,彭驾驶货运曳引车,从桃园县杨梅市永美路,往幸
福水泥工厂行驶,行经平交道时,他见警铃已响及闪光灯已示警,他明知火车将经过平交
道,却执意闯越。
而蔡崇辉驾驶的北上太鲁阁号列车,正巧行经此处,蔡紧急煞车仍撞击曳引车车斗,致火
车车头及前4节车厢脱轨,蔡受有出血性休克、头胸部钝创骨折,送医前死亡,26名乘客
受伤。
此次意外影响列车150列次,误点时间计约5千分钟、旅客人数约7万人,恢复通车时间耗
费16小时;事后,台铁与被害人、家属提起民事求偿2亿多元,目前仍在桃园地院审理中
。
刑事部分,一审将彭判刑2年,案经上诉,高院审理后认为,彭男犯后矢口否认犯行,且
无悔意,也不愿与被害人及其家属和解,因此加重刑责,18日将彭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判刑
2年半,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