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不得捐血” 国内男同志遭歧视?!

楼主: perspicuity (scalper)   2016-12-05 13:02:59
同志人权法案游说联盟发言人陈嘉君表示,限制男同志不能捐血,基本上已是一种“有罪
推定”,不符法治精神。同志诗人罗毓嘉说,不能捐血无所谓,但标志着对男同志的排除
条款,就是对男同志的标签化歧视。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133429
同志平权的下一步就是开放男同志捐血。
作者: kdy (K大)   2016-12-05 13:15:00
台湾新生儿全面施打爱滋病毒,才算不歧视!
作者: apley (佛渡有缘人)   2016-12-05 14:39:00
避免危险性较高的行为,本来就是医疗手段该考量的东西。 这不是简单的yes/no,有罪无罪推定可以解释的。 同志身为相对较危险的族群,被审慎考量没什么不对。换成你家人,医生不管成功率,都是用最便宜或最方便的手术,问都不问你,你会不会气炸了? 大家做手术都会去思考成功率,怎么输血的危险性就变成简单的‘有没有’了... 这种无脑作法越多,只会造成他人越无法接受同志。
作者: psyche (時間不存在)   2016-12-05 18:48:00
赞成同婚,但觉得谢绝男男行为者捐血合理。男男性行为也可能是异男或双性恋做过的事。不缺血,有数据支持,且医疗上想降低风险,比什么都重要,且捐血并非‘权益’。另,同志婚未合法前,身分证上没写,男同志想捐也没人会知情吧。(又找到一个同志婚的顺带优点?)捐血又不是在判刑,有罪推定这种说法逻辑不及格。男男行为也非绝对等于男同志。难得也有同志发言人讲傻话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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