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日志] to 村姑教授

楼主: Hiro2 (我不太看傻子来信的…XD)   2014-05-24 19:58:05
话先说在前头 我不是来落井下石的 (虽然看起来像啦)
我完全可以理解你的不爽,但说实在你只是千百万例子中的一个
听过“剥皮”这档事吧? 不论男或是女 比你更惨的不在少数
照片上看来是2012年的收据 我想这件事对你来说也许事过境迁
所以我没兴趣知道你打算怎么处理
比较好奇的是 未来你打算怎么处理男女交往间“钱”“送礼”这件事
常常看到的现象是“钟摆效应”
当火山孝子发现是被“剥皮”或“海削”之后
常常会荡到另外一头,也就是成为“一毛不拔”
但这两种都不是正常的交往关系
前者太过慷慨,后者太过吝啬
如果下一个遇到的是你的真命天女呢?
一毛不拔的个性会不会让他误认为你生活狭隘
不擅交际而断绝你俩可能的缘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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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你会问,那怎么样才算正确的交往关系呢?
我个人觉得,这种事因人而异,最主要还是看你的经济状况
感情里的花费 和买股票与投资的原则没啥两样
原则是“在维持日常生活的运作下,不要做出超出自己经济范围许可外的行为”
我想你不会月入五万拿个4万9来投资吧?
送对方礼物或是请客吃饭也是一样
在你经济状况能够许可的范围内处理
第二个大原则是不以分期付款方式赠物
因为一旦你以分期的方式购买礼物
其实就已经是以超出你本身“当时”购买力来支付
你也许以为没什么,反正当投资,但是感情的事是否可以维系“六期”?
如果不行,你到头来只会后悔当初买这么贵的东西
就算感情可以继续维系下去,也只会传递错误的讯息给对方
让对方知道你不但大方,而且还是有钱可以继续花在他身上
作者: psycho1199 (可怜恋花再会啦!)   2014-05-24 20:03:00
多的是放长线钓大鱼 即使对方有男朋友照样买单送机票送钻石 反正死会活标 还能期待离婚 之后接收
作者: lovelyvv (vv)   2014-05-24 20:09:00
请问可以报名吗?还是纠团报?
作者: llh117 (莲心)   2014-05-24 20:34:00
你要有男朋友才能参加阿!
作者: obov (来嘘苍真)   2014-05-24 23:18:00
那月入五十万拿四十九万投资可以吗
作者: dsfcomtw (启程)   2014-05-25 14:29:00
条理分明
作者: HuangJC (吹笛牧童)   2014-05-27 22:26:00
大部份同意,只不过分期其实是很有趣的作法我们举富商包养小老婆为例,小老婆开口要求一栋房一千万要归入她名下;如果一过户,女方翻脸不认人,怎么办?有啦,就用分期;所以有些女人只得到一栋付了头期的房子富商是有损失,但并不是全额损失;因此我认为是好做法有些女人会开口要很贵的礼物,那就不妨分期吧;分手即止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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