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志] to 村姑教授

楼主: mitsui0309 (比琪老師粉嫩嫩唷~~)   2014-05-23 01:27:14
http://ppt.cc/q2I~
证据不是没有(其它相关的更多),而是害怕
我是理工人
我更不是那种不敢面对质疑的人
我做人一向坦荡荡,有多少证据,说多少话!!!
现在的情形就像2008年,我会质疑马英九是否清廉、爱国一样
作者: amethyst02 (老公主XD)   2014-05-23 03:02:00
不想引火烧身就别玩火
作者: Hiro2 (我不太看傻子来信的…XD)   2014-05-23 05:47:00
好久没来了…简单说,这个收据并不能证明什么,只能证明你有买这个东西而已,并无法证明借贷关系。它可能是你自己买的东西,也可能是两相情愿的馈赠
作者: psycho1199 (可怜恋花再会啦!)   2014-05-23 09:55:00
15500喔 下个月薪水进来又是一条好汉 对你来说小钱啦
作者: obov (来嘘苍真)   2014-05-23 10:30:00
楼下香菇教授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4-05-23 10:39:00
我不是~~请问这是什么证据啊?这不过是一张分期付款买苹果产品的收据而已,连这张收据的主人是谁?都还不确定咧~~赠与就是当事人约定,一方以自己之财产无偿给与他方,他方允受之契约。就同意要给别人的东西了,现在后悔吗?除非是民法第979条之1的情况:民法第979条之1:“因订定婚约而为赠与者,婚约无效、解除或撤销时,当事人之一方,得请求他方返还赠与物。”对方是有说要跟你结婚,所以你才送他东西吗?东西送了就送了,执著该放下就放下~~爱情是不会有什么对价关系的,老想着我爱对方,对方就一定爱我,这样子的期待将来落空的可能性很大~~你真要搞对价这一套的话,去用钱买个外配或陆配,不过有可能她来台湾拿到身分证就跑了~~
作者: llh117 (莲心)   2014-05-23 10:54:00
像我,把吃剩的饭粒丢到水里喂鱼,从不期待鱼会报恩!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4-05-23 10:55:00
像我,把骨头丢给外面流浪狗吃,我也从不期待狗狗会报恩。所以,我跟117都是很大气的人~~ XD多学学我们的气度,日子会更美好~~
作者: psycho1199 (可怜恋花再会啦!)   2014-05-23 11:43:00
某些状况下 这是必要成本 又不是1550K
作者: renglin (快乐常在我心)   2014-05-23 12:02:00
执著于失去的..常常只会让自己气不平。于事情本身无益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4-05-23 12:46:00
你是真的心痛,还是对送她那台iPad不甘心啊?(应该是iPad吧?)送台iPad,有必要追杀到这样子吗? XD来人,喂两位公子吃饼:http://www.youtube.com/watch?v=SBWvO7ZeF_w对方那天民乐透还你一百台iPad的话,也送我一台,谢谢!
作者: llh117 (莲心)   2014-05-23 12:59:00
(抢来的也不用花钱
作者: amethyst02 (老公主XD)   2014-05-23 17:06:00
原po整个划错重点 本来靠单方面的说词就是不完整
作者: ahsan (臭屁阿三)   2014-05-24 03:41:00
古时候听过的一句话.给鲔鱼哥哥想想适不适用Living well is the best revenge.
作者: HuangJC (吹笛牧童)   2014-05-27 22:31:00
有付完吗?我也曾汇款给你啊,而且你是同性,不是异性喔~所以我说了,我不会汇多的,因为我不了解你;我只是测试测试你是不是一个懂得珍惜的人;结果并不是..你说你不在乎,但这样为你说话的人就少一个,你真不在乎?你如果不值得被在乎,那就变活该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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