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Service] 看板 选情报导

楼主: ninmit (silent all the years)   2014-05-15 20:50:25
※ [本文转录自 Law-Service 看板 #1JTBVrq9 ]
作者: ninmit (silent all the years) 站内: Law-Service
标题: Re: [Law-Service] 看板 选情报导
时间: Thu May 15 20:49:55 2014
各位好,
我是 ninmit.
关于 Quant 板的投票结果, 按目前的开板规则, 本人应于投票后五日内变更试阅并改为
学术板.
但, 本人认同 I 板主的反对意见, 所以, 本人以财金法律小组长的身分决定如下.
本人依本组规定与投票结果将 Quant 板改为学术板.
本人也将持序观察 Quant 板一个月.
之后, 本人将依照
文章代码(AID): #13g3J-ht (AboutBoards) [ptt.cc] [公告] 废除看板
文章网址: http://www.ptt.cc/bbs/AboutBoards/M.1135097086.A.AF7.html
二-3 规定进行废板.
关于本文若有任何拟申诉之处, 请 Quant 板板主或板友迳向本组所属的 AboutBoards
申诉并将申诉文转至本板, 本人将会在 AboutBoards 板进行答辩并将答辩文转至本板.
若因本人之决定而拟罢免本人小组长乙职, 请同前述作业处理. 本人也将同前作业处理.
本文将转至 Quant 板并同时转寄至 Quant 板板主.
以上.
财金法律小组长
ninmit
※ 引述《[马路探子]》之铭言:
: ───────────────────────────────────────
: ◆ 投票中止于: 05/13/2014 00:58:08 Tue
: ◆ 票选题目描述:
: 各位板主好,
: 依据本板及国家研究院规定, 仅于 2014 年 04 月 13 日起举行
: Quant 看板试阅的组务投票.
: 投票期间将自即日起至 2014 年 05 月 12 日 2400 时完成.
: 请各位板主于本板进行投票, 选项为[赞成], [反对], [无意见].
: 会议投票结果出现后,小组长立即公布于本版.
: 若最终结果为[赞成]+[无意见]≦[反对], 小组长需收回试阅看版.
: 结果若为[赞成]+[无意见]>[反对], 小组长需更改该看版之类别为原申请类别.
: 以上.
: ◆投票结果:(共有 6 人投票,每人最多可投 1 票)
: 选 项 总票数 得票率 得票分布
: 赞成 4 票 66.67% 66.67%
: 反对 1 票 16.67% 16.67%
: 无意见 1 票 16.67% 16.67%
: ───────────────────────────────────────
: ◆ 使用者建议:
: ○使用者 IanLi 的建议:
: 该板并无持续性的讨论活动;所有文章只有45篇,扣除恭喜文与转录文,仅13篇文
: 由上述现象与结果,足够表示并无独立设立看板之必要性,未对未来经营有所规划
: 因此在此表达否定意见,这类需求建议可至ptt2开立个板 此致 本组组务
: ───────────────────────────────────────
: ◆ 总票数 = 6 票
作者: petershih67 (PeterShih67)   2014-05-19 16:46:00
这版好冷清,当初开这个版的用意是什么??
作者: petershih67 (PeterShih67)   2014-05-22 18:25:00
三天了,版主也不来回复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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