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mallfy (湖水)》之铭言:
: 个人目前正在撰写一部小说,看到屏东县文化处奖助创作的公告如下
: https://www.cultural.pthg.gov.tw/p01_2.aspx?ID=3575&KIND=1
: 我有意申请
: 它的时程如下
: 108年8月(暂定)决审
: 108年11月期中审查
: 109年3月期末审查
: 109年6月底前完稿并提交完成作品及领据送本府核定
: 109年12月底前出版
: 不知版上是否有先进申请过它的计画,小弟有一些问题请教
: 若有幸通过决审,我的问题是:
: 一、如果我的作品提前完成,那么可以申请提前期中及期末审查么?
不可以
: 二、作者要负责排版、封面设计、推荐序提供、封面宣传文案…等,若作者有找到推荐人
: 数位,可否列于封面?
不可以
: 三、出版者是屏东县文化处么?或是作者自行寻找?
: 谢谢
屏东县文化处
以上均为我个人理解见解
基本上这视同政府出版品
奖励│每名创作奖助金 NT$15万元整及个人著作70册。
然后没有所谓版税
至于所谓排版等等查台湾没有靠海的县市某一出版例是错字连篇也照样结案
最后这些书发到公共图书馆也没人要看
到国家书店也没人知道要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