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出版界的朋友午安,目前我以外部编辑的身分与某家出版社合作了两个月,
这是最近总编开给我的合约内容,想来版上请教其中细节是否合理?
如果顺利转为正式编辑后,必须负担的营业额为:
第一年200万
第二年400万
第三年600万
基本上是以累加的方式计算,
例如第一年所作的八本书,第二年继续卖就可以算在第二年的营业额。
倘若没有达到营业额,就必须以出书量来补足,一年约需负担8~10本书。
我知道这份合约对我很不利,因为主动权是在总编的手上,
但是反过来看,比起担任助理编辑,这份工作有机会学得更快。
由于家人都不大同意,所以我自己将停损点设为半年,
假如半年后,我没有通过转为正职的考核就会辞职。
以上是我的想法,但因为我在出版这行是新手,
所以很想听听版友们的建议,或许我有思考不够周延的地方,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