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请问一下分批采购的认定

楼主: nolag (达文喵)   2024-09-19 10:44:59
政府采购法施行细则13条:
本法第十四条所定意图规避本法适用之分批,不包括依不同标的、不同施工或供应地区、
不同需求条件或不同行业厂商之专业项目所分别办理者
以上是法条~
但是法条怎么看出现了分岐,想问一下大家的看法:
1.A区有两个场地要维护,假设一个是篮球框的修补,一个是足球场草皮养护
是否能认为是不同标的与专业(草皮VS篮框)
2.A区有两个场地要维护,同样要做清洁维护,
是否能认为不同施工地区(不同场地)
(我觉得可以不然区公所还是里干事死在那了,但是隔壁的觉得同区就不行)
3.同一个厂商,但是他做了完全不同的项目,能卖电脑的同时,
1)也能卖乖乖
2)顺便卖了NAS
3)顺便卖资安服务 (其实专业对内部而言有点差距,对外人而言却都是资讯)
4)顺便代理卖office
这些状况,想听听大家觉得是否算分批采购。
作者: likejerrydog (詹姆斯胖的)   2024-09-19 22:35:00
做采购都会被提醒每年不要跟同一家厂商交关超过公告金额十分之一,避免被说分批采购,所以你的第三项,就很容易被捞出来,第二项之类的,就采购单位的意见,一定会跟你说,你可以统计这几年这样的需求量有多少,做一个开口契约就好了,另外从今年初工程会颁机关办理小额采购作业指引,还有前几个星期来函要大家从9/1起逾10万至15万的采购案件要做决标公告的动作来看,可能要准备大清查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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