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认知里面 一般行政(或社劳、文教行政)办工程根本已经是常态
我自己就曾经行政职系办工程
也碰过两光到极点的委设监
(大致就是 你跟他讲一步 他才做一步 然后交出来的文件...
连我这个文组的都抓的到错 而且到处都是)
至于Xavierk提到的案例 我认为我的确无法察觉
但是问题就在这里
为什么委设监+施工单位可以验收完就领钱走人
后面的烂摊要一群薪资明显较低的人来承担?
应该是设计制度 让公共工程相关承揽厂商(技服+施工)付出与$$相当的法律责任
才有可能稍微健全公共工程的生态
还有我认为 其实行政人员办工程不是完全不行
一个混吃等死的土木人 跟 用心钻研积极进修的行政人员 可能后者还稍微靠谱一些
但是机关应该给予相当的训练
不要跟我一样 连品管班都没上过
只能刷国旅卡自己买营建管理的书来看
※ 引述《Xavierk (眼睛红红)》之铭言:
:
: 老实说我觉得综合行政会发现工程上的不合理机率我觉得很低
: 其次
: 就算委托技术服务
: 就算是他们背书,没你的事情
: 难道承办人不用从零开始将事情说明清楚
: 而且类似的案件可能还很常发生
: 你如果每个案子都出问题,每件都要国赔
: 你会不会受的了
: 都是你的事,都是别人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