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国营事业离职年资,退休时可并计吗

楼主: Ekris (12345)   2024-05-12 22:35:05
之前从公股银行离职,离职前有请留停两年,两年间任职单位还是每月扣公保,留停两年
后办理离职。今年初收到任职单位来函说明,大致是说依据财政部所属金融保险事业机构
人员退休抚卹及资遣办法,保留之11余年(不含留停2年)年资俟年满65岁起6个月内向单
位申请退休金(其中请领退休金应检具资料有一项是任职本行之服务年资,未曾依其他法
律规定而领受退休金或资遣费等之证明文件)
想请教上述状况,11年余年资应该是领取退抚的部分,而公保缴了至少13年,目前预计最
快56岁时劳保也能累计满15年,想请教这样若56岁时办理退休的较佳解法应该怎么做?或
这种公保劳保混合的状况应该要问什么单位比较清楚(像铨叙部还是台银公保部?)我曾
在一个YouTube 劳保秘书留言问过她是直接说劳保公保年资不能并计,但在这板上搜寻过
近年公部门很多10年左右离职的案例好像又可以,只是公股银行是不是又另一种状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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