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因司法人员压力炸锅舆论发酵,
首长今年大发慈悲说应该多办理荐任
升等稳定军心,6至7年来顶多共升5
人(但名额很充裕,并不是没缺),
今年甄审,符合资格者约20人升1人,
突然想到派荐者溯及生效的问题,是
溯至今年1月1日吗?因为考过、训过
的及格日期都是好几年前,问题如下
:
1.若溯及,究应溯至何时,依据为何?
2.落榜者可否对甄审结果不服提救济?
如可,因为没有落榜通知书,那时效
为何?
请学长姐不吝指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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