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才)卫福部社家署身心障碍福利组科员

楼主: ooboo (闷)   2024-01-19 18:13:51
征才机关:卫生福利部社会及家庭署
人员区分:一般人员
官职等:委任第5职等或荐任第6职等至第7职等
职系:社劳行政
名额:1
工作地点:10-台北市
有效期间:113/01/17~113/01/31
资格条件:
一、无公务人员任用法第28条、公务人员升迁法第12条各款情事之一,且无特考特用限制
调任情事者。
二、国内外大学以上学校毕业,社会工作、社会福利、社会学相关系所尤佳。
三、公务人员普通考试或相当等级以上考试及格,并具社劳行政职系任用资格。
四、需熟谙word、powerpoint、excel等应用软件。
工作项目:
一、身心障碍者服务中心规划及推动相关事宜。
二、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推动小组幕僚作业与协调案件审议。
三、协调处理身心障碍者就学、就业、公共建筑物、无障碍环境、公共交通安全无障碍设
施、财税减免等权益事项。
四、其他临时交办事项。
工作地址:台北市南港区忠孝东路6段488号12楼
联络E-Mail:[email protected]
联络方式:
一、意者请于113年1月31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事求人机关征才系统(网址:https:/
/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点选“我要应征”,检视并确认
“我的简历”及“我的履历”内容无误后(需填写简要自述、上传照片,并注明白天联络
电话、手机号码及电子邮件信箱),点选“应征职缺”,并上传其他相关资料。
(一)考试及格证书影本。
(二)最高学历证件影本。
(三)最近3年考绩通知书影本。
(四)现职派令影本。
(五)最近一次铨叙部铨审函影本。
二、非现职人员于上开期限内(以邮戳为凭),检具上开说明一之(一)至(五)项证件影本书
面资料及公务人员履历表(勿使用简历表并请详实填写完整),以A4格式打印并依序装订后
,邮寄卫生福利部社会及家庭署人事室收(台北市南港区忠孝东路6段488号12楼);应征
文件之信封上务必注明姓名、应征单位(身心障碍福利组)、职称、白天联络电话;如需返
还应征资料,请附贴足邮资回邮信封。
三、本案先以书面审查,并视应征人员之学经历专长择优通知面谈,未获遴用者,不再通
知及退件(面谈日期、地点另行通知)。
四、本次公开甄选得择优增列候补人员2名,候补期间为 3个月,自甄选结果确定之翌日
起算。
五、有关本职缺如有疑义,请洽卫生福利部社会及家庭署李先生(人事),联络电话:02
-8979-1196分机601;吴小姐(业务),联络电话:02-2653-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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