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自由运用额度,不是观光额度。此外,前提当然是相关店家有被列入特约商店为前提
。据此而请益:
国旅卡的“饭店”(旅馆、民宿)类的吃喝消费,如果该店家被列入特约商店,大致可报
销。
但是如果不是去饭店消费,只是要解决平时的日常三餐。在国旅卡的自由运用额度上,
有没有可能有某些一般街上看到的快餐店(或相关平价吃食店)或夜市小吃摊被列入特约
商店(特约目录太长,我看了一下子也无法判断)?这样我就可找找在我住的附近有没有
相关店家来使用。
或是说几乎不可能:关于三餐,除非去特约的饭店、旅馆用餐然后刷卡后报销,不然一般
街边的平价吃食店或夜市摊位并没有什么店家被列入国旅卡特约商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