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约雇人员考上后,休假年资问题

楼主: wunimo (读书不会输)   2023-08-05 20:26:26
请教一下有经验的人事人员或前辈,有关休假的问题:
(一)个人经历
1.行政机关的研究助理(105.8.12~109.1.29):3年5月18日
2.公立学校的约雇人员(109.8.26~109.12.29):4月4日
3.行政机关的约聘研究助理员(110.7.1~110.7.18):18日
4.区公所的约雇人员(110.11.15~112.4.10):1年4月25日
5.地特录取后于112.4.13分发至某机关,应于112.8.13训练期满:5月
共计5年8月5日
(二)请教问题如下
1.按照规定,应该是于113年有14天休假?
2.那至于何时会有21天休假呢?若按照请假规则第7条第1项规定,
公务人员至年终连续服务满6年者,第7年起,每年应给休假21日。
(1)所以要连续服务满6年?可是若113年我已有14天假期,所以推算起来应有3年年资,
所以自113年起再3年后,也就是从116年起就有21天假?
(2)还是说休假年资可以累采(已有5年8月5日年资),所以114年起就有21天假?
作者: repast (Simon)   2023-08-05 21:28:00
新进人员特休第一年0天,第二年是按第一年派代到年底的比例给予。你4月报到,8月训练期满,8月开始派代(试用),到年底比例为12分之5,如果上述你的约聘雇年资+报到至年底的年资都可以采计,则113年起原本应该给你21天,但因为是第二年所以要按比例给予,故113年的休假为21天乘上12分之5=8.7天=9天,114年起才是21天https://i.imgur.com/0kjHAkN.jpg我的理解是这样,但我不是人资相关,有错请其他前辈指正,谢谢
作者: patri0052 (patrick )   2023-08-05 22:55:00
现在不是离职证明全部登入ecpa就会自动算了吗不用连续 但第一二年可能因新训练 休假乘比例
作者: reindeer0130 ( )   2023-08-06 11:34:00
试算同一楼
作者: ezmantalk (来练肖话)   2023-08-06 19:27:00
本来不想回 回了就必须比较仔细看 好吧 我也没"全部"仔细看 原po观念是正确的 分段的确要算到日然后畸零数30天为1月 1-4的我没认真算但你的5明显有问题 应该是年资8月18日 (训练年资亦可算)所以算至1121231的年资应该是5年11月23日 之所以重要你到1121231并没有"满6年" 所以我会建议原po再重算1-4的年资 没有满6年是14*5/12 满6年才是2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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