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妹的朋友在市政府某局处担任约聘人员
当初也是面试+笔试进去的,
去年该单位换了新科长后对他一直不是很满意,
想方设法、明讲暗示要他主动离职,
我朋友平时中规中矩也没犯什么大错
但最后还是受不了压力上了离职签
考量还有十几天的特休还没休,所以离职日期压在7月中
没想到该名科长打铁趁热居然未经征询直接把他的离职日改到6月底
然后局长也直接批如拟...
想请教各位前辈,这样还能算是自愿离职吗?
我朋友还有其他救济途径吗?
作者:
jjer (CCC~)
2023-06-13 22:39:00直接改还是加注意见?直接改的话算不算变造文书?
作者:
eglaibls (我是普通人)
2023-06-13 23:10:00电子文吗? 新公文系统 可以看得到第一手签文内容
作者:
tigervirus (唔.....................)
2023-06-13 23:34:001120310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总处组字第1122000404号函除雇用契约另有规定 指定离职日逾30日以该日为生效日
"再"的意思是写一个新的签,你直接改当然是变更首长核定的公文书,看你啦 重签比较稳是会再会一次人事表达意见。你要公文复阅拿进去给首长请他改回来,这是绕过科长,嘿嘿不作的最大 你要这样撕破脸也是可以啊,反正重签也是要翻脸的(或者说无论怎么作都是要翻脸的)另约聘不适用劳基法,要嘛休要嘛同折钱,反正是不能作功德给国家的
104网站的文章有写到:劳工决定哪一天为离职日(通常事先已精打细算过),除非劳雇双方另行商议新的离职日,否则雇主应不得擅自更改劳工原定之离职日。但约聘不适用劳基法,除了撕破脸外好像也没有其他法律上的保障QQ
作者: mercurylsc (.) 2023-06-14 01:12:00
剩下的天数刚好直接请特休到离职
作者: joytiger0405 (尤利) 2023-06-14 06:57:00
反正都撕破脸了,就从今天开始休到完啊
作者: patri0052 (patrick ) 2023-06-14 08:34:00
一楼 笑死 我也是这样想应该是科长拟提早日期 局长批吧 科长怎么可能改原文 杠掉日期盖科长职章吗
作者:
lolicone (∥○△○∥)
2023-06-14 08:50:00照一楼的作法。不然就现在开始休,直接休到离职那天。
与其重签公文 生闷气 不如现在开始就把休不完的休到离职也是一种方法
作者: thh0605 (茶) 2023-06-14 11:40:00
请问案件照分没人要帮代理怎办
说的很像假单不用长官批一样,光本版去找一下一堆请假争议好吗?根本解决问题签在签上,何时离职何时请假,才从根本解决问题
作者: patri0052 (patrick ) 2023-06-14 15:20:00
原来离职签的说明栏 可以列还剩多少假要请 笔记
加注是以主管自己名义加注?还是在上签上旁边加注使人误以为是上签人变更签呈内容?后者已经是伪造文书了直接拿签呈给主管看,看他要自首还是你告发
楼上真要像你这样弄小事化大,时间是还要拖多久,离职有的单位是用表有的是用签,如用签,说明现在到离职前的规划(包含有没有请假)是顺便,虽然现在请假都系统化,有签请假附档,就不用再审,所以个人觉得跟离职相关长官也有必要的没什么不能在签上提,相反更应该提核定后才有凭有据漏字补一下…长官也有需要知道的
作者:
kaichun (有病)
2023-06-14 22:45:00要是我就现在休到结束,拿去换钱也没多少,休假还可以规划自己的下一步
楼上是在气什么?你假单送出去长官可以核你就休啊 不过要提醒你,很多人是假单点出去就放假,但多的是长官没有点后面被惩处旷职,确定长官点了再休好吗?
作者:
needeng (abcd)
2023-06-15 09:31:00这样算违法囉喔是加注,还以为直接改你的签这就证明这个单位真的够烂啊,还好你有离职去吵啊 休假的问题总要解决 离职最大 撕破脸是他们会怕你都不吵 科长觉得你好欺负 才会这样搞你
作者:
cmoeoo 2023-06-15 10:12:00我们这里是前手离职前可以把假全放光,后手(正式人员)在此之前都是代理,等离职日到才正式接手加班换的假不能换钱至少假要放完呀…不然下个单位又不能用
通常离职前,会让人把假用光附原签再签一次,自己的权益自己顾
作者:
mrfreud (冰点后就是终点。)
2023-06-15 19:51:00这是伪造公文书
作者: s8823157 (不能说的秘密) 2023-06-22 22:10:00
告下去阿!伪造文书还跟他客气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