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bellayen (bella)
2023-03-29 17:26:49是的
就是前面提过,那个要求我们要移文的民众
他又有新的法规拿出来要求我们
“行政院及所属各机关处理人民陈情案件要点”
人民陈情得以言词为之,受理机关应作成纪录,载明陈述事项、真实姓名及联络方式,并
向陈情人朗读或使阅览,请其签名或盖章确认后,据以办理。
各机关得利用公共设施设置协谈室或其他指定地点,聆听陈诉、解答民众施政问题或
办理首长与民有约活动。
他是可以写字
身体也没有残疾
可是就老是用这一要点要刁我们帮他写陈情书
弄得我们像他的小秘书,要随时放下手边工作服务他
法条上面写的是“得”
所以想来问问大家
有什么比较厉害的理由可以阻却帮他写这件事
再次跪谢大家先
真的很不想当伸手牌,可是那个民众真的太卢了啦(泪~)
楼主:
bellayen (bella)
2023-03-29 17:41:00真的超想的啊~可是ㄧ拍下去我方就QQ了吧...
每个单位风气不同,实在很难隔空抓药。如果你把他当透明人会怎么样?另外贵单位有警卫吗?
作者:
WTF1111 (BBS少看为妙)
2023-03-29 17:47:00只有长官的肩膀有用了,做好写报告的准备拒绝他你们单位的陈情办法有没有细则,写明以什么形式为主,如果有就拿来拒绝他,到时候被投诉,报告就写说你手上还有公文要办,为维护公益请民众以什么方式陈情我们以前也遇过很卢的特定民众,直接内签依照某某办法,忽视他的陈情,超爽
监察院有个非理性陈情行为作业手册,找找看里面有没有可以用的方式依据这个,收集些证据签上去应该就可以搞定了
楼主:
bellayen (bella)
2023-03-29 17:58:00感谢楼上大指路,立马查查!!!
作者:
tamama000 (肥肥宅2.0 花天狂肥肉中)
2023-03-29 18:19:00他如果连续三次一样案件就可以不理他他向他机关陈情的话是管辖错误ㄅ
作者:
za755029 (Q______Q)
2023-03-29 18:39:00用跟一般民众慢10倍速度帮他打陈情书 就算花半天、一整天时间也要帮他受理完 让他了解自己动笔/打字效率比临柜好 他来投诉就回复花这么多时间为他处理还不够亲民吗
你自已都知道是"得"了,看怎么表达吧 不要太呛的口气去讲(如上面的推文 一直隔空抓药谁知道如何和他对话比较好) 就礼貌的说 反正他会再找其他麻烦 倒不如拒绝他让他用这条你们可以站的住脚的规定跟他继续直到他玩够了 只能这样我说的不拒绝他的意思是请他用书面,他主张"得"言词,跟他讲这样对他比较好(例如他担心你们不帮他或不他转之类的) 他书面的就回到前面叫他自已寄或真的不行写完叫他签名自已回去寄(因为没有误) 问他是不是还要言词为之
作者: giobling (giobling) 2023-03-29 19:05:00
建议原PO思考一下自己是不是比较适合当台端,转换一下职场跑道,这样自己也比较轻松点,放过自己也放过别人。
如果他坚持还要那就是前面讲的非有误向非权责机关提出其实还是可以以前面函释拒捥他 他就是不想自已寄 最好不要妥协
你慢慢就打字 没打到的 叫他重说 配合你的打字进度
作者:
za755029 (Q______Q)
2023-03-29 19:21:00To 22楼 公文一天不处理会怎样吗 鲷不好好处理一天就给你投诉到总统府行政院各单位去了 都给你机会正大光明当薪水小偷了还不好好把握
作者:
emmaloa (Thank U ♥My Luv)
2023-03-29 19:37:00鲷鱼主张依法,那原po要请教法制单位意见吧,再不然也可以问上级
要点就是内部行政规则,为上级约束下级,是否有对外反射效力?过这一关还有下一关,只要不攻击您,您就像日本日光东照宫的三只猴子,勿听勿言勿看,就做您自己的事,生命会自己去找出路,除非您想解成就!
我是觉得陈情 应该是可以比照上面移文的作法 第一次陈情收 在内部签办解决时 就带上行政程序法173条第2项同一事项不再处理 有了内部签同意他要灰不是同一事项 请他自己用写的已有内部长官同意 不致出什么事行政程序法173条第2款
作者: kirious 2023-03-29 20:11:00
得以言词为之,但没规定你要马上帮他写好吧
不懂法却爱讲法的,只有一种结果就是开花!不要浪费那个劳时费!陈情非您和对造想的那种陈情,民法善意不是您们想的那种善意!陈情是基于宪法,行政机关不只是高权单方蛮干,而要求听各方意见,再做出符合比例原则的行政行为,机关又没有要行政行为,来陈情根本无所附丽,不是想表达就是陈情,更没所谓适用相关行政规则的问题!
这法条没有受理期限,如果给他说帮他写可以,待机关排定时间后,请他在指定时间日期才能过来帮他打字呢?
作者:
zks6699 (zks6699)
2023-03-29 21:24:00我都直接装笨
作者:
XDylan (初心者)
2023-03-29 22:56:00录音算不算做成纪录?
就问民众:你知道"得"是什么意思吗?只要他回答了,就说:你连法规都看得懂,就请你自己写然后就做自己的事 不必特别再理会他,吵闹就叫警卫
跟他说受理ok,请在门口等一下,下班前半小时再去陪他聊聊,时间到了先下班明天请他再来,再等
作者:
eno4022 (eno)
2023-03-30 06:22:00这主要还是看上面挺不挺你啦,得不得又不是你说了算
作者: migration265 (白马boy) 2023-03-30 08:09:00
说真的 这些法规该修了
作者:
samug (勿忘初衷)
2023-03-30 08:17:00楼上的建议不错耶!
作者: chouwang68 (张子房) 2023-03-30 08:20:00
陈情非属行政行为没错,吴庚先生也评析把陈情纳入行政程序法是很匪夷所思的事,比较法上被抄的德国也没有这样的立法,但是问题他就是立了也公告施行了,要嘛修法要嘛依法,很简单的依据。
你怕被投诉?是怕薪水少一块钱,还是怕总统府抓你去关?
作者: migration265 (白马boy) 2023-03-30 08:22:00
确实 当初民粹搞这些......
作者:
BLUEJN (step by step)
2023-03-30 09:39:00如果你不是应受理机关 应该就没这个问题了吧?
陈情得以言词为之确实 那个得是给民众选择不是给机关但他陈情内容不是机关业管业务所以不适用吧
作者:
kaichun (有病)
2023-03-31 15:51:00怕屁阿,你就那么想拿考鸡?
作者: sfsf 2023-04-01 12:36:00
这是滥用公家资源吧,换句话说是浪费公帑...
作者: losermi (废咪) 2023-04-02 21:53:00
替他打完纪录把纪录发给他,请他确认有没有要修改之后再请他签名回传。在还没收到签名的纪录之前还不算受理,受理之后再依之前讨论的移文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