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辈大家好
1.背景:
在下目前为荐8本4的公务员
因为家庭考量想回乡工作
在事求人系统应征
“委任第5职等或荐任第6-7职等工程员”
有幸获得录取
原单位已回复商调函
新单位即将发出派令
今天接到新单位的通知
要我填写自愿降调同意书
https://i.imgur.com/wf3w1Pp.jpg
2.想请问:
我本来预期我是降调为荐任第7职等工程员,
在同官等内薪资照旧,
但我担心新单位会用委任第5职等任用我
这样我就变成降了官等
变成公务员任用法第18第2项的情况
这样薪资就会降低非常多
不如留在原单位等其他机会
请问我的担心是有可能发生的吗?
我只想降调一职等(变荐6-7工程员)
不想降调官等(变委5工程员)
同意书上可以这样写吗?
https://i.imgur.com/G5L8fh1.jpg
我看了一些法条但有读没有懂
新单位人事刚好是新人亦无法清楚说明
麻烦各位公职前辈指点迷津
万分感谢(深深一鞠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