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才机关:交通部台湾铁路管理局
人员区分:人事人员
官职等:业务佐至业务员
职系:无
名额:1名(另备取1名)
工作地点:10-台北市
有效期间:111/11/28~111/12/06
资格条件:
1. 大学以上毕业或经教育部认可之国外同等学历毕业。
2. 公务人员普通考试、铁路特考员级考试相当等级以上考试及格或交通事业人员升资考
试佐级晋员级考试及格。
3. 符合交通事业人员任用条例业务员以上任用资格之现职人员,且最近3年考绩(成)2年
列甲等、1年列乙等以上。
4. 熟悉电脑文书Word、Excel、PowerPoint作业。
5. 无公务人员任用法第26条回避任用、第28条不得任用、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
条例第21条第1项不得任用、公务人员升迁法第12条之限制。
6. 本职缺属交通资位制。
工作项目:办理人事相关业务及临时交办事项。
工作地址:交通部台湾铁路管理局(台北市中正区北平西路3号)
联络E-Mail:[email protected]
联络方式:
1. 请于公告期限内,连结至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事求人-机关征才系统,点选“我要应征”以自然人凭证登入,并依应征步骤提示讯息,于公告期限内完成应征作业
,并于系统内上传(一)公务人员履历表(非简式,附照片且经历、奖惩、铨审等资料须登
载清楚,自传内依时间先后详述工作经历并签名)(二)考试及格证书(三)最高学历证书(四)现职派令及最
近铨叙部审定函(五)最近5年考绩(成)通知书等足资证明具任用资格资料;资料不全或
不符报名规定者不再通知补件,并视为资格不符。
2. 报名人员所检附之文件影本,如有伪造、变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经查明,已录
取者,撤销录取资格;已发布派令者,撤销派令。
3. 本项甄选正取1名,另得视需要增列备取1名,备取人员候补有效期间为甄选结果确定
之翌日起3个月内。
4. 资格符合者,择优通知面试,甄选后未录取者,恕不另函通知,亦不退件。联络人及
电话:谢小姐(02)23815226#3130。
职缺类别:须具公务人员任用资格职缺
事求人网址:shorturl.at/yEI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