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劳猝死拒绝国赔 新北:金山小编是自愿加班
2022/4/20 18:31(4/20 19:22 更新)
(中央社记者王鸿国、沈佩瑶新北20日电)新北市金山区公所小编陈嘉纬过劳猝死案,家属
提国赔申请,市府审议认为陈嘉纬是“自愿加班”,决议拒绝赔偿。陈嘉纬父亲陈国煌对此
表示“不接受”,将提国赔诉讼。
新北市政府法制局指出,全案由金山区公所研提建议意见后送新北市政府国家赔偿事件处理
委员会审议,审议结果同意金山区公所拒绝赔偿意见。
法制局表示,国赔会包括9名外聘委员共15人,经召开2次会议严谨讨论后认为,依国家赔偿
法第2条第2项规定:“公务员于执行职务行使公权力时,因故意或过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
权利者,国家应负损害赔偿责任。公务员怠于执行职务,致人民自由或权利遭受损害者亦同
。”
法制局表示,据公所提供差勤纪录显示,陈嘉纬提出每个月70个小时的专案加班申请,其加
班申请符合市府教职员工出差加班应行注意事项。而死亡前2个月(即109年6月及7月)加班
时数分别为124小时、84小时乃是公所基于体恤死者,事后追认始超过专案加班时数70个小
时。
法制局表示,国赔会查证,专案加班陈嘉纬提出申请,且公所应监察院调查所需,事后调阅
陈嘉纬电脑资料发现,陈嘉纬是自愿加班处理事情,非金山区公所主管强迫要求加班。因此
不存在国赔法第2条第2项公务员行使公权力的情形,所以不成立国赔责任。法制局表示,为
保障请求权人权益,金山区公所收受国赔会审议决议后,已尽速于4月15日将拒绝赔偿理由
书送达请求权人。市府对陈员猝死感到遗憾及不舍,其国家赔偿申请案仍须依国赔法构成要
件及事实依法审议。
陈嘉纬的父亲陈国煌告诉中央社记者,他收到拒绝国赔的公文,对这样的结果“不接受”,
之后将提起国家赔偿的诉讼。
陈国煌的委任律师关治维表示,目前正跟家属讨论是否提起诉讼,但还是要依家属意愿;提
告期限是自侵权行为发生当天起算2年内,即今年8月8日前要提出,家属应该不会拖那么久
,最快1到2个月内就会提告。
金山区长廖武辉表示,区公所只有负责接受并提出国赔申请 收到结果后再转给家属 没有参
与过程。
金山区公所自民国106年11月起,以秘书室课员职务代理人名义晋用陈嘉纬。新北市金山区
公所经营社群脸书(Facebook)小编陈嘉纬109年8月4日在家中猝死,过世时29岁。他担任
新闻联络人兼新媒体小组长,负责新闻联系、首长行程记录,也与各课室职员经营社群。
https://bit.ly/3MfwaT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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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记好了
下班不是真的下班,但加班是你各位自愿的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