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公寓大厦已拆除,管委会要如何除名?

楼主: iivvine (我是小蜜)   2021-11-22 16:03:34
今天偶尔看到政府资讯公开平台的公寓大厦里面的报备资料...
有一笔是公寓大厦已经被拆除的...
可是管委会的名字还在已经更新的资料中...
是因为没有人申请吗???还是没有依据可以删除??
(PS:这个跟建物灭失登记也没啥关系就是了???)
要删除这一笔的话好像也没有法规依据...
所以就继续留在更新的资料中也很奇怪....
作者: cps001 (阿鹏)   2021-11-22 17:49:00
这要看各县市主管机关资料更新的频率吧开放资料平台上面的资料 大多不是即时更新 亦即非最新资料
作者: eno4022 (eno)   2021-11-22 19:16:00
这里不是1999
作者: BlackCoal (居士隐埋偏仕)   2021-11-22 21:32:00
要由管委会自己去提出申请吧,管理管委会的机关跟建物灭失的机关不同。也许管委会还有没分完的资产,这都是私人民事行为,政府机关迳为解散除名管委会会被告到死吧
作者: bking (哲)   2021-11-22 22:08:00
请洽地方政府主管机关...
楼主: iivvine (我是小蜜)   2021-11-23 03:34:00
问我同事他说就是因为没有人申请所以才一直留着...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所以我才上来问...那如果是建物灭失登记的结果顺便副知公所做相关注记这样呢???移到EXCEL的另一个页签加以注记..这样就不算解散了
作者: shomin5566 (小明❺❺❻❻)   2021-11-25 08:23:00
以承办人为准 这里讲的也不一定是台端所在地区的做法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21-11-28 17:33:00
关你什么事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