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某甲于111年之职等为荐六。
因想转职系,某甲应110年特种考试地方政府公务人员考试(四等),并于111年放榜时上榜
。
某甲后于同年分发至新单位后。
以下问题 ,请教人事高手:
一、分发后,假设某甲占委三至委五的缺(先前未铨叙过的职系),则111年当年度,某
甲依然可以领荐六的本俸与与专加吗,还是?
二、若短期内(假设三年内),某甲仍未占到荐任缺,则某甲每年之俸点会继续调升吗(
假设每年年终考绩均至少乙等以上),还是会卡住?会卡在?
三、假设后来占到荐六、荐七的缺,则未占新缺这段期间的甲或乙考绩,是否无法作为升
荐七的分母?
四、承三,还有其他公务员将来升迁上之不利影响吗?
以上不解之处,请不吝赐教,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