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共契下订问题

楼主: AHELF (工作 QQ)   2021-09-14 22:47:44
※ 引述《bota (llll)》之铭言:
: 标题: Re: [请益] 共契下订问题
: 时间: Tue Sep 14 19:39:45 2021
:
: ※ 引述《a9301040 (加油)》之铭言:
: : 分拆案件可能构成图利罪
: : 我个人认为分拆案件是不构成图利,不过,地检署最近却起诉了
: : 图利罪的构成要件中,“明知违背法令”应该是该当无误,理由:政府采购法已有
: : 明文不得拆案。但在造成“图利结果”部分,除非有先不合理对价,不然对于机关
: : 给付的价金,
: : 是厂商履行采购标的的对价,并非不法利益。
: : 不过,最重要的,本案最大问题是验收程序,检方可能因验收而认定有图利
看起来
是从验收不实往回追
“无风扇工业电脑、环境控制系统软件及施工安装(含教育训练)”
未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完成付款...
然后
“多功能交流电力计(连线型数位电表)” 不过这件本身没问题
但是是"同家公司"
比较好奇的是没看到细则13条的攻防
(不同标的、不同施工或供应地区、不同需求条件或不同行业厂商之专业项目)
看起来被告是拿
1.短、中程节约能源改善方案1份
2.四省专案执行及成效考核计划第1次会议纪录1份
作为分别采购的依据???
: : 终局确定判决大概要五到十年…
: : 请Google下列新闻的关键字
: : 新北市八里垃圾掩埋场前场长郑杰文2014年涉嫌规避采购法公开招标规定,将20万元
: : 标案拆成10万元不到的案子,图利特定厂商,台北地检署认定与业者勾结,今天依照
: :《贪污治罪条例》图利罪将2人起诉。
: : 郑杰文为了规避采购法公开招标规定,将20万元的标案拆成2个不到10万元的小标,
: : 图利特定厂商,甚至要求吴姓约雇人员未完成验收即先在验收单上签名盖章,台北地
: : 检署认郑男与吴姓业者官商勾结,依照图利罪起诉并将吴姓约雇员依照伪造文书罪
: : 一并起诉。
: : 新闻来源:
: :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752477
:
:
: https://pse.is/3na9dh
: 这件判下来了喔 (108年爆, 110一审确定,..2年而已, 其实蛮快的, 目前上诉最高
: 法院中)
:
:
: 起诉的三个人全部有罪, 场长5年
:
:
: 判决书比较特殊的地方:
: 秘书室约雇人员刘祈坊于同年月25日在附表一编号2所示公文签呈注如“备注
: ”栏所载意见提醒上开2件小额采购恐有分批采购疑虑后
:
:
: 这个刘小姐真屌, 敢这样写,... 要学起来啊
“一、贵场前于103年7月21日采购数位电表,采购金额9万3000元整,本次另行采购该电
力计流量纪录套组,是否得并同采购?请贵场卓处。二、另采购法第14条暨政府采购法错
误态样一、(十三)情形并请注意”等意见。
这不用学阿
专责的采购单位就时常在用这类语法...
基本上请购需求单位遇到这种情形要会补充符合细则13条哪个要件
不过个人这类需要补充理由的不会写"能不能并案 请卓处"
会反过来写
本案与某案性质是否符细则13条分别办理,请****单位再予专业判断。
然后请购需求单位自行补充
(个人作法比较喜欢 直接告知怎样合法 而不是告知可能违法...)
:
: 另外, 小额采购不要再切了, 已经有一个判决出来了
这案
如果有针对细则13攻防后做成实质裁判影响比较大
因为会造成裁量...
但从判决资料看起来
被告好像完全没去引用细则13
因为如果引用了
应该还会有相关不适用细则13的理由...
本案
看起来被告是明知分批而非分别...XD
因为通常是补细则13而不是销文号处理....
这案当然违法分批...
至于符合细则13的分别办理状况下
概属行政裁量除非有裁量瑕疵才受司法审查
本案判决文内并无裁量瑕疵之相关
简单说小额采购要分别办理时
不管哪个单位有什么意见
细则13
拿出来写清楚大家检视讨论才是真正解决之道...
当然以上个人意见
希望有法律背景的出来讲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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