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鼓励这种勇于任事的态度
但是原则还是要回归权管机关,只有权管机关才有权利回复
(除非您是上级机关)
因为在第一线公所工作过,提供几个经验参考
1.“您觉得很基本的资讯有可能是错误、过时及不正确的”
拿最基本的地址来说,常常有民众跑来办事情,
但是有些复杂的事情还是要回归局处
有时候会直接跟民众说准备ABC文件到D局去办
结果民众跑了大老远到了D局,结果要在D局E处办
两个地方又是相隔好远,到了地方文件可能又被认定资格不符
要另外准备额外佐证资料再去办
通常民众会直接怪罪公所提供错误的资讯造成他到处乱跑
所以现在原则会先帮忙找电话,请民众先跟承办确认再去
自己也曾遇过 要急着缴资料给某处
结果跑到地方才发现,要缴资料的科室是在三十公里外的办公室
地址这种这么基本到基本不行的东西,谁会知道会错?
2.“承办不能代表机关”
虽然现在业务高度分工,很有可能您接的业务全机关您专业度最高
甚至没有第二个人了解您的业务
但是 没有机关首长认可的书面公文一切都是屁
首长考量的更多,预算、业务甚至是他个人工作表现
更不用说地区桩脚 政治性问题
以前业务会勘,看一看总会答应里长说可以做
后来久了,不能再当菜逼八的时候
就改成说:“回去签公文努力~里长有遇到长官再麻烦说一声”
这样才不会被追杀说你都答应啦怎么没做?
总而言之
公门好修行~努力修成不坏金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