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谈] 染疫可以声请国赔吗?

楼主: bota (llll)   2021-05-24 20:54:36
感觉不行
国赔法第二条: 公务员于执行职务行使公权力时,因故意或过失不法侵害人民自
由或权利者,国家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国赔法第三条: 公共设施因设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体、人身自由或
财产受损害者,国家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从第二条观之, 他叫你回来上班, 是在执行管理措施, 并不是执行公权力,
第二条就踢掉了
从第三条观之, 你是被同仁传染的, 然后机关可能也不知道那个同仁有病
并不是公共设施管理有欠缺,
然后, 严格来讲, 机关办公室可能也不是公共设施(有别于公园)
所以第三条也踢掉了
作者: qsazx (qsazx)   2021-05-24 22:18:00
确诊者只隔3天就被叫回来上班,是否构成第3条?(举证问题暂不讨论)伪阴性的可能是存在的,现在连人力最缺的医护都要求要隔离7天了更正:确诊者的接触者不过民法的要件确实比较宽,效果基本上也是等同于国家赔偿
作者: laliga (飞天松鼠)   2021-05-24 22:51:00
六十岁以上的比较有事,以下的你甚至举不出实际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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