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先进大家好,
最近报税的时候发现自己109年度“薪资所得”特别多,觉得疑惑?
所以仔细看了109年度的薪资单...发现了有2个原因导致薪资所得暴增,要多缴好多税 ..
. QAQ
目前还在等出纳确认回复,但还是想上来寻求看看有没有专业解方?还是就只能认命多缴
了...?
1、“补发薪资,使得所得计算下一年度”
我108年度的时候是新人,在108年11月下旬报到,但是因为机关作业速度,108年11月跟1
2月的薪资一直到109年的1月初才拿到(ps.有问过其他机关差不多时期报到的同事,最慢
都108年12月下旬就拿到了)
然后今(110)年报税时我才注意到这两笔应该是108年的所得被计入了109年的所得总额
,这使得我要多缴税...因为如果如期发放,算在108年的薪资所得,完全是在当年度免税
额里面的。
为此我看了网络上的“所得税Q&A”
Q1:如何计算所得的“年度”?
A1:所得年度是以给付年度计算,自 1月 1日至 12月 31日止,例如:12月薪资,新年度 1
月给付,为新年度所得。
感觉是不是没救了?
但是往另一方面想,这个Q&A比较像是针对一般公司行号(劳务完成后给付报酬),跟公
家机关不太一样?而且真的是因为作业速度差异导致的...要多缴一笔税还是会心疼
2、“年终奖金计算疑义?”
如前所述,我108年是新人,当年度报到前当过2个月职代,其他都是全职考生,所以领取
年终照比例算是“五本五薪水*1.5/12*4”,但是我今天才发现109年度的薪资所得年终奖
金部分(薪资单上)却写我有实领7万多、应税2万多...OTZ
想请问是否有先进遇过这种薪资所得有计算疑义?第2点感觉是系统问题(因为我真的没
领到这个5万多差额)还好解决;主要是想询问第1点是否有可以补救的方式呢?
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