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bota (llll)
2021-02-20 21:34:31大概是第八条: 涉及情报来源、管道或组织及有关情报人员与情报协助人员身分
、行动或通讯安全管制之资讯,不得泄漏、交付、刺探、收集、
毁弃、损坏或隐匿
我觉得找好一点的律师, 不一定会输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1-02-20 21:37:00100%成立 这没什么好谈的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21-02-20 22:24:00教育中心主任还是有渗透的价值,不是我们过去的人才要保护
教育主任接触过所有新进情报员 没有情报价值?你怎么知道对方自曝真名? 也有可能是刺探出来的不过这比较像过失犯
怎会有观念,请好律师有用?认罪协商罢了赶快认罪,请求轻判才是真的
我也觉得不一定会输,不要被“起诉”给唬住,这官司有得打。
作者:
nusia (新西亚)
2021-02-21 00:35:00台湾检察官很常缓起诉、不起诉和侦结,但是起诉后定罪率超过95%,要全身而退可能要满努力的就算要认罪律师还是有差,哪些认哪些不认还有怎么举证动机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21-02-21 01:08:00主任自爆真名跟学员公开再爆出来有因果关系?最多拉主任一起死而已求仁得仁 (训练中心也都用化名?
你的解读不重要,检察官和法官怎么解读才是真的…今天当主任,你怎么知道哪天不会被外派?就算不到对岸,到美国法国难道就不是情报员吗?用他现在的身份,来解释他的真名有没有被保护的必要,实在是很奇怪的思维。国安局多少职务论调,他今天名字曝光,未来到哪人家都知道他是情报员好吗?就是这种自以为是的态度,自以为法规可以怎样解读、自以为很了解没接触过的领域、自以为什么重要什么不重要。军中不打勤不打懒,在军方体系还不长眼,没发生事情就是活该,发生事情就是万死莫辞
居然主管都用化名了,为啥还这么容易被一般的受训学员知道本名,这保密工作,有跟没有有差吗?
作者:
jason748 (傑哥我è¦)
2021-02-21 09:19:00他自爆本名,不代表你可以自己到处乱讲好吗?某些人的逻辑.......
作者:
bbb1564 (禽兽大大)
2021-02-21 09:40:00可是以台湾的法官来说 全身而退的可能性我看不低耶XD
作者:
youngsam (è¦åŠ æ²¹è¦åŠ æ²¹)
2021-02-21 10:03:00本名他自己讲的啊
作者:
eno4022 (eno)
2021-02-21 11:13:00她爆料的内容是不是真的是一回事,泄密铁定是真的调查局也蛮聪明的,避重就轻去提告打错,是国安局,不是调查局
法律解释不是靠觉得跟生活常识 做好相关实务研究再来
比照当共谍被抓包那条...实质危害国安判这么轻 = =
作者:
foone (请问什么)
2021-02-21 14:37:00109年修法加重啦,一堆法盲
作者:
kada9999 (魔法的飞天剑士)
2021-02-21 17:16:00七年太少
作者:
mrfreud (冰点后就是终点。)
2021-02-22 14:49:00如果自爆本名到处讲自己是情报员 已经没有保护必要了阿如果要法办 第一个应该是自爆本名的人 自己也泄密阿泄密来源自己泄密 他人转知的又怎么会是秘密?如果没自爆本名 他人去挖本名出来泄漏 才有成罪可能
作者:
fbtm (fbtm)
2021-02-22 15:54:00可不可以主张,主观上认为是假名所以觉得可以公开
作者: chasel99 2021-02-22 23:54:00
解决提出问题的人而不是解决问题是蔡政府的强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