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辈好,先前在法院当约聘人员约3年,今年有幸考上三等廉政,想请教提叙相关问
题:
Q1:服务证明书上的历年考绩如下(均有铨叙部函 文登记备查)
107.1.1-107.12.31 考绩甲(相当荐6职等)
108.1.1-108.12.31考绩甲(相当荐6职等)
109.1.1-12.7 考绩甲(相当荐7职等)
12/7至新机关报到,想请教一下这样是提叙2年还是3年年资?第三年虽没完整但还是有拿
到考绩
Q2:送铨叙部的时间是什么时候?试用期满前吗?有时间限制吗?
Q3:可以免予试用吗?
Q4:除服务证明书之外还需要什么证明文件吗?
因为承办人没有办过提叙的业务并不清楚,一直跟我说只有休假年资可以并计,自己也有
查一些法规、爬文,但态样都不太相同,即将受三个月的专业训练,担心训练结束后时间
会来不及、烦请各位前辈指点,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