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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员遗留随身碟 惊见二千多笔读者个资
110-01-09
[记者郑淑婷/桃园报导]桃园市立图书馆三和分馆发生计时约雇馆员私自窃取读者个资
案件,卅八岁曾姓馆员某次将私人随身碟遗留在馆内电脑上,其他馆员发现里头竟有二千
多笔读者个资,惊觉事态严重向上通报,曾男被依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送办,考量他
没有前科,犯后坦承、尚具悔意,桃园地院法官判处他五月徒刑,予以缓刑二年,并于判
决确定后向公库支付六万元。
桃园市立图书馆馆长唐连成表示,曾男已被解聘,获报后政风室等单位介入调查,曾男仅
称“只是单纯下载、未做他用”,擅自下载读者个资兹事体大,调查后随即将他送法办。
唐连成表示,避免类似情况再发生,已加强读者借阅系统的安全防范措施,除了进行加密
、权限设置,只要查询都会留下纪录,若要使用读者资料,须事先呈报、叙明用途。
判决指出,曾男于一〇八年二月至九月,在位于大园区的三和分馆担任计时约聘雇馆员,
负责处理借还书、整理馆藏书籍等工作,但他未经同意擅自登入“读者资讯管理系统Hy-L
ib”,多次使用“读者资料维护”内的单笔维护及批次修改功能,变更读者登入该系统的
默认密码、借阅状况等纪录,并搜寻多名读者个人资料,还汇整成word及excel档存入私
人随身碟,非法蒐集读者证号、姓名、性别、身分证号、出生年月日等资料。
判决指出,曾男犯案时间从一〇八年四月起至九月,直到某次他将私人随身碟遗留在分馆
电脑上,其他馆员检视后赫然发现里头存有二千二百十九笔读者个资,惊觉有异并通报,
馆方调阅监视器画面及系统纪录,发现是曾男所为,曾男侦讯时亦坦承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