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受伤须就医7次才有慰问金 周春米批政府成最没道义雇主
2020/12/21 12:12
〔记者谢君临/台北报导〕民进党立委周春米接获农政单位公务员投诉,指其执行公务稽
查时,不慎从高度跌落,导致轻微脑震荡及4颗门牙断裂,却因法规上的限制,“最少要
连续住院未满14日或未住院而须治疗7次以上,才发给1万元”,让他无法请领任何国家给
付;对此,周春米质疑,政府俨然成了“最没道义的雇主”。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今排审刑法、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民事诉讼法等修正草案等3
案,铨叙部次长朱楠贤列席备询。
周春米质询指出,随着公务员的业务范围日渐庞大,职业风险也逐渐升高,因公受伤的事
件时有所闻;但她接获投诉,公务员因执行公务导致受伤,竟然因为相关法规的缺漏,导
致时常无法请领任何的给付或慰问金,对公务员不公平。
周春米表示,有农政单位公务员执行公务稽查时,因不慎从高处跌落,导致轻微脑震荡及
4颗门牙断裂。后续该员看诊、补牙、回诊等,历经各种折腾,却因为法规上的限制,导
致无法请领任何的国家给付,只能摸摸鼻子自认倒楣。
周春米说,这一切肇因于“公务人员执行职务意外伤亡慰问金发给办法”,该办法规定,
公务员要请领慰问金,最少要连续住院未满14日或未住院而须治疗7次以上,才发给1万元
。投诉人牙齿断裂又脑震荡,却只因没有住院医疗,就诊也未达7次,因此没有获得任何
给付,政府俨然成了“最没道义的雇主”。
周春米指出,依现行法规,公务员只有因公死亡、失能,才能获得国家给付。另外,住院
治疗14天以上或治疗7次以上才可请领慰问金。单纯以就诊次数作为是否给予慰问金的标
准,实在是不合理。请铨叙部务必检讨,应该是用伤势的严重性、危害性以及对生活的影
响来做区分,不是用就诊次数做为标准。
朱楠贤回应,是否以就诊次数作为发放慰问金的标准,确实有讨论空间,目前这部分已经
跟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开了多次会议,正在研修发给办法。3天内会给委员一个报告,说
明未来慰问金发放标准的修正方向。
心得:
现在许多地方劳翁的保障还比较好
公务人员执行职务意外伤亡慰问金发给办法确有修订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