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缺] 台北市政府法务局编审

楼主: shna (天使在对我微笑)   2020-11-22 20:51:10
工作项目:
(一)本市自治法规之研拟。
(二)本府各机关法令咨询意见之提供。
(三)诉愿案件之审议及相关行政业务之办理。
(四)消保业务。
(五)其他法制相关事项。
请问目前北市法务局的工作环境如何?
研究了一下编制,
大多都是8职等编审
还有少数7职等科员
那编审的业务是否较繁重
工作项目看起来是全局的业务
那是如何分配呢?
感谢有前辈回答
作者: sigit (只要用心..........)   2020-11-22 21:19:00
哈哈 4%仔 哈哈
作者: cbakyle (...)   2020-11-23 06:50:00
一楼这言论是否违反版规呢?八卦版看太多,走错版吗?
作者: sl300 (sl300)   2020-11-23 07:42:00
一楼有事吗?
作者: kediflower ( )   2020-11-23 08:52:00
我还以为来到八卦板.....
作者: conan806 (Grease)   2020-11-23 11:09:00
台北市政府上班就4%仔喔?一楼脑子真棒~赞赞赞
作者: pilk (重要的是每天)   2020-11-23 11:20:00
觉得不比基层繁重 相对算可以了 责任也不是这职位在扛
作者: rdu20159 (RDU)   2020-11-23 14:53:00
一楼保重
作者: pttfm (我不在了)   2020-11-23 16:59:00
看到工作项目应该就想跳过了吧
作者: kevin600339 (GungHoShin)   2020-11-23 17:45:00
以为是八卦版.......
作者: aisansan (aisansan)   2020-11-23 19:13:00
看分在哪个科室,就做哪个业务,哪有可能全做就算你想全做,机关还不准勒,别以为自己多有能耐
作者: colbert0626 (小华)   2020-11-23 20:48:00
这项目是整个法务局业务不是一个人要做的
作者: aisansan (aisansan)   2020-11-23 21:12:00
通常会写全局业务的原因有二,一是进来后放你在哪个科室都可以,二是往后调动你去哪个科室也都可以,不要再来吵当初应征时,工作内容只写某某项目,借此主张不能调动业务和科室因为确有人会争执当初应征的是某科室某职务,为什么进来的工作内容不同了,或是做了一段时间要被调动了,诸如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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