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职系任用资格

楼主: kekio (man on fire)   2020-09-09 13:01:32
最近在事求人看到几个地政职缺的应征资格如下:
1.具地政职系法定任用资格,经铨叙部审定合格实授委任第五职等以上之公务人员。
2.具公务人员普通考试或特种考试地方公务人员考试同等以上地政职系在职公务人员,并具有本职组职系调任资格者。
小弟只有经建行政职系资格,又地政和经建目前是同一职组
这样我投上面职缺是否符合资格?
请各位大大为小弟解惑 谢谢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09-10 09:54:00
"地政职系" 本来就可以 "调任地政职系",不需要那个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0-09-09 14:19:00
可以投,收不收是另外一回事.(写地政实授可能就会被打枪)你的条件比较适合 2 ,只是 2写的内容有问题....地政本来就可以调地政,换言之,应该是"或",而非 "并"
作者: jamesjeff (热到爆)   2020-09-09 20:12:00
2的内容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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