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及职系】兽医
【名额】1名
【征才单位】金门县烈屿乡公所
【官职等】委任第5职等或荐任第6职等至荐任第7职等
【工作地点】金门县(外岛加给首年$9,790,每服务满 1 年按俸额加 2%计给)
【有效期间】109/9/2-109/9/11
【工作内容】
1.办理毛猪保险业务。(委办费用约$20k/年)
2.禽畜疾病防治业务。
3.办理农渔牧相关业务。(按件计酬:畜牧及养猪头数调查费约$20k/年)
4.其他临时交办事务
【工作时间】冬令:8:00-16:45;夏令:8:00-17:15 (天候因素如起雾致平日无法上班给予公
【征才条件】
1.公务人员初等考试或相当考试以上及格者。
2.合格实授委任第五职等以上,具有兽医职系任用资格之公务人员。
3.未有公务人员任用法第28条各款不得任用及公务人员升迁法第12条不得升任情事。
【联络方式】
(082)364-509转人事;E-Mail:[email protected]。 详情请见事求人网站: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