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之铭言:
: ※ 引述《aj6617 (胖虎)》之铭言:
: : 这新闻真是刷新我的三观
: : 用卫服部的政风处去查彰化县卫生局?
: : 如果我的理解无误的话
: : 彰化县卫生局应该只有所辖业务归卫福部管
: : 现在陈大部长认为连政风业务也归为福部管?
: : 是当法务部跟彰化县政府政风处不存在?
: 本系列上篇的认事用法显有违误
: 法条的涵摄适用亦有不当
: 合先叙明
: 陈时中是以防疫‘指挥官’的身分下令彻查
: 其法源依据为本次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特别条例
: 和传染病防治法
: 成立的中央疫情指挥中心
: 赋予他的指挥官的权限
: 一级指挥官的位阶与行政院长同等级
: 你用卫福部长的权限去解释就错了
: 陈时中请政风协助介入调查
: 自然是会法务部廉政署
: 走政风一条鞭的程序来进行调查
: 这在程序上是没有问题的
“廉政署指出,本案由陈时中交办卫福部与疾管署政风人员查办”
哪边看到交办给廉政署去查?
: 反倒是彰化县政府的人
: 有没有依法行政?
: 这是需要严格检视的部分
: 本案有几点大家可以注意有无厘清
: 包括程序和实体的部分:
: 1.彰化县政府有无严格遵守中央颁布之筛检标准及程序?
哪一道没有?
目前看起来可能在“前往医院”的方式有瑕疵
也就是有些人现身说法说县府叫他们自己开车去医院 质疑彰化县自己制造防疫破口等等
但其实“自驾、亲友驾、防疫出租车”都是CDC建议可采的移动方式
: 如果没有,是依据什么标准?
: 还是漫无标准?自由心证?
: 2.决策官员与承办人员是那些人?
: 为什么不依中央标准来做事?
中央只说“哪些人必须筛”
可没说“哪些人不准筛”吧
庄人祥也说,地方政府想验,只要个案同意接受采检即可,无需经过指挥中心同意。
至于“居家检疫或隔离中,非经许可不得离开该处所”的规定
谁有这个许可的权限?
参考台北市政府卫生局的新闻稿
“居家隔离及检疫民众,如无呼吸道感染或发烧(≧38℃)症状,但发生须立即接受医疗
服务之情形,请先拨打北市卫生局防疫专线(02)2375-3782,由专线人员协助转介指定医
院安排通讯诊察服务...如后续仍须到院就医治疗,民众需全程配戴口罩前往指定医院就医
,或由北市卫生局防疫专线协助安排防疫出租车护送就医。”https://reurl.cc/R11v1x
看起来,地方卫生主管机关是有权决定隔离者能否离开隔离处所
: 具体的操作程序及内容为何?
: 有无涉嫌图利筛检的厂商?
这个应该由质疑的人举证吧
: 媒体报导彰化县卫生局长和台湾筛检协会有关系
: 是否涉及没有利益回避的问题?
叶彦伯有公开说该协会主要从事癌症和慢性病筛检
与新冠肺炎无涉
: 3.违反中央标准所进行的筛检
: 费用是谁买单?
如果符合中央的请款规定请到款,你该问的是为何中央订这种规定
如果不符中央请款规定,那就是县库支应,又有什么问题?
: 用公费还是自费?
: 目前媒体所揭露的资讯是中央出的公费
: 那么,依据什么法条能在违反中央订定标准的条件下使用公费?
同上,你该问的是中央怎么订的请款规定
: 4.确诊之后依规定就要收治住院
: 可是无症状感染者要治疗什么?
: 实际上根本不用治疗,继续隔离即可
: 那么因此额外产生的住院的费用的问题,
: 依据什么能在违反中央规定的条件下使用公费支付?
同上
: 实体问题部分:
: 明明国际期刊和美国CDC的研究都指出
: 发病后14日病毒已无感染力
: 也就是说病毒已经弱到不具传染力
: 那就继续执行居家检疫14天+自主管理7天即为已足
: 彰化县政府有何法规依据这么做?
传染病防治法
https://i.imgur.com/yZP8Qjo.jpg
: 彰化县政府有何学理依据这么做?
我没看到彰化县卫生局的说帖,但蓝绿县市政府在各方面超前部署的多的是,也没看舆论
要他们为每一道超前部署拿出学理背书吧
(我还比较好奇1.5兆大撒币政策、跃升世界出租车大国的学理依据是什么)
: 请拿国际期刊的有公信力的论文来证明此事
: 期许政风单位公平检视
希望政风看得懂公卫国际期刊
: 毋枉毋纵
: 以释国人怀疑
: 若可能涉及不法滥权或图利等情事
: 也须函送法办
: 请检调等司法单位正式立案调查
真的很逗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