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是不建议在公文上直接写“几月几日首长口头裁示”
如果今天这个工程真的出事 或是首长出事,检调来查看到这份公文
真的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先带承办回地检署喝个咖啡 好好讨论讨论
首长口头裁示嘛?什么场合 有没有其他人在场 有没有包商在场?
不觉得这就是起诉的起手式吗?
如果今天首长真的有裁示要怎么办:
我还是在公文上写得清清楚楚,
譬如因大雨成灾为附近居民财物安全之公益性之类
原因、工程细节(增设水沟X长X宽)(附现地照片,最好有淹水)
起码在未来的某一天里面,被带去问话的时候
“请问9年前你公文里写 首长口头裁示,首长跟你说什么”
不会只有摸头说“忘记了”的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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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说 写公文前 其实都乔好了才写
但是在乡镇公所里面,首长不是工程出身的机率很高(民政、社会、秘书)
对于工程来说,他也是白纸一张
且首长日理万机,公文很多,不可能每个工程都是先去口头请示再办
所以就是尽量在签上面写得越清楚越好(N年后人家问你才记得)
譬如:申请文件、施作原因、施作内容、现地照片
千万不要让首长用想像的(想像力太丰富很惨的)
(遇到一个非工程出身,想像力又丰富的。。呵呵呵)
起码有去现地看过,会了解为什么申请人(村里长)会有申请需求
最后:身在公门好修行啊要记住自己是在修行不是公务员
by 一个曾经因为签上面写太多被首长抱怨的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