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endyruwei (wendy)》之铭言:
: 小妹初入公门菜逼巴,
: 前几天因为某案被长官唸唸唸唸唸,
: 缘由大概是首长于约一个礼拜前口头答
: 应村长可以做某事(依规定是不行做),
: 小妹于是于签办中明示本案虽与规定不符,但系依首长口谕办理。
嘴巴说说一切都不算说(身在公门好修行)
认真说:
签公文不能直接写结论,因为你不是主管
你只能写方案,由主管裁决,
明明不能做的事情可能是因为你的课室权掌不能做
但是首长可以裁决给其他课室或是其他经费去办理
所以你的公文应该是
1.叙述整件事情
2.你掌握的经费或权责无法支应或是同意(最好有规定佐证)
最后拟办,也是最重要的一部份
不想做的话:就签因与法无据,所请拟暂缓议,是否可行?请钧长核示
想推: 就函转上级机关协助,是否可行?
最高招:就推给其他课室
最后的建议:你的课室主管。。。照理说这种文应该要挡下来
冲到首长那边去只能说主管没在教
不过没在教只会盖章的主管多的是。。承办要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