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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议者FETER
取消国民旅游卡强制8000元强制于4大类消费与回复旅行业、旅宿业及观光游乐业加倍补
助之规定。
提议内容或建议事项
公务员国旅卡制度并非福利,而是当初政府为了省下发给公务员未休毕之休假薪资建立的
制度,限制公务员不休假薪资的用途(只能于特约商店消费),公务员一直以来也都迫于
接受,惟国发会修正国旅卡规定,强迫其中8000元须于4大类消费(旅行业、旅宿业、观光
游乐业及交通运输业),致不少人无法顺利消费,让人有种变相减薪与图利特定旅游业厂
商之感觉。
另国旅卡从早期的诸多限制(特约商店少、难申请),到现在的特约商店松绑与明年度开放
的珠宝品项,无一不是进步,但几年前为振兴观光产业,牺牲公务人员原有的权利,强制
规定8000元须在4大类消费方能核,实乃压迫,其观光产业之没落系因业者自行造成,假
设业者提供的品质好、价格合理,何愁无消费者呢?有道是“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目前做法很明显是授人以鱼,非长远之计,反倒让业者有恃无恐,导致品质低下,其因国
旅卡的8000元强制在4大类消费,如此恶性循环,并非振兴观光产业反倒是好心做坏事,
长远之计应由业者将商品品质与价格合理化与在地特色化,方能振兴观光产业,另国旅卡
方面亦可提供诱因回复旅行业、旅宿业及观光游乐业之刷卡消费,加倍补助。
综上建议取消国民旅游卡强制8000元强制于4大类消费与回复旅行业、旅宿业及观光游乐
业加倍核销之规定。
利益与影响
一、公务人员:消费顺利,提升各行业经济,较无剥削感。
二、观光业者:品质提升、价格合理化,较不会有被业者剥削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