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necci (没事丢先生勿扰)
2019-12-14 09:25:27103.1.17普考及格分发,108.11.13原单位内升科员,已经收到委四权理委五审定函,看
到家乡开科员缺,可以以科员投递履历吗?
问过单位人事,回复占缺未达一年不能以科员转调 ,请教确实无法吗?
先谢谢各位。
作者:
core168 (临时工)
2019-12-14 10:33:00当然你的科员资历才刚开始而已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12-14 14:33:00你当初不升就没事,生了就是被12条卡...但其实这一条有解释空间,因为科员调科员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12-14 14:38:00那 "升任" 依照文字,是 "下往上",而非 "平往平"平往平,在法规上叫做 "迁调"有些人事会拿12条来用,也不是太意外的事情实务上,人家不收,除非你能够说理让别人接受,不然请尊重那不是你可以救济的范畴........
升迁法第4条上面已经有人说了 升迁法第12条第2项机关办理外补时亦适用 升迁任现职未满一年 你想叫原PO去闯一下我是没什么意见
作者:
snowcs (abow)
2019-12-14 15:45:00行政院人事行政局98.06.02.局力字第0980062604号
升是下升上 迁就是平对平啊 第4条是写升迁 不是写升任最简单的就是不要找科员 找助理员或办事员不就好了没受升官等训只是差专加的钱而已
作者:
hachidog (bittersweet)
2019-12-18 20:56:00本局民国 98 年 6 月 2 日局力字第0980062604 号函引用升迁法第 12 条第 1 项第 6 款第 2目之规定,仅限于办理升任时方有其适用,至于以外补方式平调或降调者,因非属该条之规定,自不受限制,特再补充说明。以上是行政院人事行政局98.07.14.局力字第0980063254号函,“各机关职缺以外补方式平调或降调他机关人员充任者,不受任现职需满 1年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