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晚安,
先介绍一下自己,在年底将满40岁,任公职18年,于102年患病(永久重大伤病及身心障碍),为了治疗在同年请了延长病假,该年考绩丙等。
选择自愿退休(若符合资格)或离职的原因有二,
一是考量健康问题,恐怕存活年限还是有极限,想拥有更多私人时间,当然期勉自己能够破纪录。
第二是不任公职可回家做家里生意。
查了一下资料,我似乎能从“永久重大伤病(身心障碍)着手,但实在搞不清楚,无法不确定是否符合资格,问了人事承办人员,他说没遇过这种情形,所以还要问问。
所以想请教是否有人知道这些规定,让我知道自己是否符合自愿退休的资格,以便做后续规划。
打扰了,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