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这是什么情形?

楼主: royj2g035 (kevin)   2019-09-21 12:05:07
事情是这样的
我104年地特4等考上,今年已经在某地方机关(离家近)待了第四年,之前也待过外县市别的
机关
考试考了许久,今年普考正取名次也蛮前面的
在这四年中因为其他正式及约聘雇人员推工作,长官看上我能力较好都推到我头上,
导致这几年身心俱疲
现在连请假都要跟直属长官错开,他还会先选下个月要请哪几天,只因某项业务只有我跟
他会,临时跟约聘雇都叫不动,这样的状况已持续半年,现在连填志愿都还没开始,
直属长官竟然还一直打电话骚扰我叫我别去新单位
想问的是
碰到这种长官应该如何处理?
目前已升到四本二,去新单位年资并计? 薪资如何计算?
作者: pk0943 (.)   2019-09-21 12:16:00
小心你长官有上来看这篇#1TJSjd1D (PublicServan)
作者: lokiwash (Maplewash)   2019-09-21 12:22:00
要走的最大= =
作者: pk0943 (.)   2019-09-21 12:25:00
网络上发言还是注意一点吧,纵使你主管没上来看,有可能其他同仁看到这篇备份转寄给你主管。https://i.imgur.com/1OU1aqY.jpg
作者: j6ru04jo3 (ㄆㄆ~)   2019-09-21 12:35:00
这年头被主管玩不能吭声的,懂?
作者: pk0943 (.)   2019-09-21 12:36:00
年轻人终究血气方刚,不要到时收到传票才来哭。
作者: newsunn (sss)   2019-09-21 12:42:00
收到传票哭什么
作者: pk0943 (.)   2019-09-21 12:44:00
这一篇是有可能像我贴的判决一样被起诉。
作者: leo8847 (阿宗)   2019-09-21 12:44:00
走吧走吧~~时间也剩下不多了,其余都是浮云
作者: cle031 (傲慢与偏见)   2019-09-21 12:45:00
基本上您原机关跟新机关如果是同一地方政府,同一职系有调任资格就可以调任方式处理,如以调任方式处理就是年资不中断,实务训练期间有计入年资,今年剩的休假可带过去,补休的部分要问对方机关人事
作者: pk0943 (.)   2019-09-21 12:52:00
当时sky0302说要拿不起诉书打大家脸,结果就发生悲剧了。
作者: a29976137 (billy)   2019-09-21 13:04:00
改标题比较好
作者: aguey (aguey)   2019-09-21 13:17:00
唉唷,po文教人家小心;上班时间推文自己不用小心?
作者: lolicone (∥○△○∥)   2019-09-21 13:48:00
要走最大+1先把程序要的东西用好剩下等分发就对了。 不喜欢就不要勉强自己,只是个餬口的工作而已这业务不是没有你不行。
作者: privateeyes   2019-09-21 14:18:00
不行啦,你要乖乖做完不能走 绝对不可以摆烂不然你就会被批评为上面那篇的摆烂同事了
作者: roc1110 (上层建筑)   2019-09-21 15:44:00
pk0943有念过刑法吗??这篇文章除了“标题”,内文并没有足以贬损他人名誉的谩骂语词,所以并不是“所有批评长官”的文章都会成立公然侮辱罪.建议原po把标题中“垃圾”两字代换成“这种”.而且本文中也没写单位,也没有足以让人判断出何单位何人的讯息,跟本无法确认是哪个单位的哪个人,无法特定出何人,所以也不会成罪啊.
作者: pk0943 (.)   2019-09-21 15:57:00
to楼上,判决里被起诉者,当时也没po自己单位。
作者: manygod (小金城武)   2019-09-21 15:58:00
我跟你类似,走了还要我回去帮忙,直接封锁他,吵死
作者: pk0943 (.)   2019-09-21 15:59:00
本案原po内文写“恶心”也是影射长官。建议roc1110把整篇判决看完,我在2楼有po文章代码,有完整判决。
作者: luciful3 (阿源)   2019-09-21 16:11:00
忍耐吧~
作者: pk0943 (.)   2019-09-21 16:13:00
sky0302在本板po文,是他同事看到后传开来,主管才会告他。
作者: grioo (键盘公职补习班班主任)   2019-09-21 16:35:00
陈述事实, 保留证据, 言有所本, 不带脏字, 就告你不成
作者: pk0943 (.)   2019-09-21 16:37:00
这篇最麻烦的是标题写"垃圾长官"
作者: grioo (键盘公职补习班班主任)   2019-09-21 16:37:00
告你不成还要告的, 就对号入座, 司法认证, 刚好而已这篇事实太普遍, 难特定, 怕有千百位主管自己出来对号入座
作者: pk0943 (.)   2019-09-21 16:40:00
跟之前那篇确实有差别,但也是好意提醒原po用字及过去案例
作者: grioo (键盘公职补习班班主任)   2019-09-21 16:41:00
pk提醒也是好心, 网络世界还是小心一些的好
作者: pk0943 (.)   2019-09-21 16:49:00
内文"真是恶心"建议改成"真是无言"标题"垃圾长官"建议改成"这种长官",就如你内文一样
作者: roc1110 (上层建筑)   2019-09-21 16:57:00
pk0943建议你先去看公然侮辱罪的构成要件,要指涉“特定人”,而依判例见解“特定人”不一定要指名道姓,但需有特征“足以特定出某人”,而本文并没有“写出足以特定出某人”的语词,故不会成罪.你拿我的话去问问懂法律的朋友吧.
作者: pk0943 (.)   2019-09-21 16:58:00
但sky0302那篇也是没写出足以特定出某人,也是被起诉主要是被同事看到本板文章,主管也对号入座后,就变成特定
作者: roc1110 (上层建筑)   2019-09-21 17:03:00
pk0943你认真的看判决的第三段http://i.imgur.com/szX8nA2.jpg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19-09-21 17:17:00
由他的po文内容一般人根本无法知道是侮辱谁,只有小圈圈大概知道,如果"大概知道"就算公然,那很多影射都应该起诉了。陈三斤跟馆长不对盘大家都知道,馆长是职业军人大家也知道,三斤说志愿役大部分是废物算不算公然侮辱馆长?
作者: pk0943 (.)   2019-09-21 17:19:00
我一开始看sky0302的文也是无法知道侮辱谁,我也以为会不起诉处分...如果没被同事长官看到文章,应该也不会有以上判决
作者: deviLINside (妳那好冷的小手)   2019-09-21 17:27:00
先发制人,具事证拟擧发告她包庇图利约聘雇,主客异位,罗生门法,以战止和
作者: pk0943 (.)   2019-09-21 17:30:00
to楼上,这种很难,你要怎么举证?而且都要离开了,往后当公务员的日子还很长,不建议这样搞除非是辞职铁了心一辈子都不再当公务员,就可考虑来玩大的
作者: snake79715 (beatmeit)   2019-09-21 18:22:00
小心被人备份。
作者: giobling (giobling)   2019-09-21 20:23:00
看了整篇推问有个疑问,公然侮辱会怎么样吗?会丧失身份吗?
作者: ezmantalk (来练肖话)   2019-09-21 20:26:00
告不告的成是一回事 跑法院要浪费不少时间吧 更别说输了 可能会被求洗门风或登报道歉之类的
作者: qazws08 ([戏言])   2019-09-21 21:45:00
当主管的作风做法应该可受公评,但情绪字眼不要有
作者: bp6ru4 (bp6ru4)   2019-09-21 22:16:00
内文的标题没有改到喔
作者: deviLINside (妳那好冷的小手)   2019-09-21 23:35:00
擧发管道很多谁说你一定要法院的。。。
作者: Jefferay (中华民国,千秋万世)   2019-09-22 02:06:00
别跟pk认真 他兴趣就只是找人pk而已
作者: tnarthur (终结的彼方 雪色的你)   2019-09-22 05:45:00
有人对号入座就是特定? 那不就谁告谁赢? 反正都特定但不管如何 诉讼都很劳心劳力 尽量从严认定
作者: HOTONY   2019-09-22 09:59:00
他人无法指认出是在讲谁 告不成
作者: mapletree (小鬼)   2019-09-24 18:27:00
是我的话电话号码拉黑单之后离职丢一丢,头也不回到新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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