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有关休假年资并计问题

楼主: meocemp (松羅湖)   2019-07-06 17:56:44
※ 引述《CPBL (^^)》之铭言:
: 小弟最近刚商调单位,
: 遇到休假年资并计的问题,
: 想跟各位讨教一下:
: 之前铨叙部有个函释:
: 根据新法规定,106年始任公务人员者只有12大类年资才可并计休假,
: 但106年前已经核定有案的年资继续维持。
: 目前小弟的年资如下:
: 102年9月~105年12月 (A)交通部下某国营事业 (纯劳工身分,保劳保)
: 105年12月~106年11月 (B)财政部下某国营事业 (公务员兼具劳工身分,保公保)
: 106年11月~107年3月 (高考考上,训练期间,不计年资)
: 107年3月~108年6月30日 C机关任职
: 108年7月1日~ 商调至D机关任职
: 问题来了:
: 当初B单位有并计我A单位的休假年资,
: 高考考上分发C机关后,
: C机关亦有认定我A单位的休假年资,
: 所以我108年度年资满5年,核给12天假 (14*10/12)
: 现在转换为D机关,
: 认为我A单位休假年资的资格不符,
: 人事的理由为B单位不是函释里面所谓的公务人员。
: 因A单位的年资有3年多,被取消掉对我影响实在巨大 (包括休假/国旅)
: 小弟想跟各位前辈讨教的:
: (1) D机关的理由是正确的吗?
: (2) 小弟目前有什么方式或作法可以尝试保住A单位的年资?
: 再麻烦各位前辈多多提供意见了,非常感谢。
现在 高考 不是都要绑3年4个月
为何一年多就可以由c商调至d机关?
烦高手指点
感恩
作者: w067fse8 (winDPig)   2019-07-06 18:00:00
同一个主管机关
作者: HtcNewOne (新一)   2019-07-06 19:42:00
看得懂法条就不会问这问题了
作者: domego   2019-07-06 20:22:00
进入公部门很多时刻考的是国文造诣及数学能力
作者: eno4022 (eno)   2019-07-07 08:51:00
因为爱
作者: jonnylee (jonnylee)   2019-07-21 08:22:00
A单位感觉是研替,实测研替无法计公务员年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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