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aiopapa ()》之铭言:
: 一、职系:一般行政
: 二、职称:专员
: 三、官职等:荐任第七职等至第九职等
: 四、名额:正取1名、备取1名,备取期间3个月。(候补期间自公告之翌日起3个月,如无
: 适当人选得从缺)
: 五、性别:不限
: 六、上网期间:108年7月1日~108年7月10日
: 七、资格条件:
: (一)国、内外大学以上毕业。
: (二)经高等考试或相当高等考试以上之考试及格,并具有一般行政职系任用资格之公务
: 人员。
: (三)无公务人员任用法第28条及公务人员升迁法第12条之限制者。
: (四)熟谙出纳、采购、事务工作等综合性业务及熟悉Word、Excel、powerpoint等office
: 文书处理软件。
: (五)娴熟公文写作、具备良好规划、分析、整合与沟通协调能力及服务热忱者。
: (六)留职停薪人员所占职务列等较本职缺列等低者(公务人员升迁法施行细则第2条第1
: 项参照),依公务人员升迁法第12条第2项规定,不得办理升任。
: 八、工作内容:出纳、采购、事务工作等综合性业务。
: 九、工作地址:台北市中正区重庆南路1段124号司法院秘书处。
: 公告十天应该不会是内定好的
: 也没有什么特别的资格条件
: 虽然工作内容写得很笼统
: 但司法院秘书处不太可能是一个专员全包出纳、采购、事务
: 感觉应该是投件量会爆满的缺
: 请问有人知道这个缺的工作内容和工作风气如何呢?
所谓肥水不漏外人田,这种缺不都是先内升吗?
会丢出来感觉就是很诡异,
难道单位内都没有符合资格的人才吗?
我现在所处的职位就是这样来的,
报到后,说交接没交接,要资料没资料,
调档案?一堆都是承办人自存的文,
问前手?回:我现在不是承办人,你要怎么做就怎么做。
还好一年的适应期也逐渐上轨道,
并不是要阻止大家投履历,
只是有升官机会,不是主管职,为什么不是自己人先来排队?
就我粗浅解读,不是外补内定了,就是内部有摆不平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