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 系:社会行政。
职 称:办事员。
官等职等:委任第3职等至第5职等。
名 额:一名。
性 别:不拘。
工作地点:高雄市湖内区公所。
上网期间:自108年6月25日至108年7月7日止。
资格条件:
一、具有本职系法定任用资格,并经铨叙审定有案,无特考特用限制调任之人员。
二、无公务人员任用法第二十六条回避任用、第二十八条不得任用及公务人员升迁法第十
二条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持有我国身心障碍证明(手册)。
工作项目:
一、办理社会行政业务。
二、其他临时交办事项。
工作地址:高雄市湖内区中正路二段77号。
联络方式:(含检具文件)
一、采通讯报名方式或亲自送件办理均可。
二、意者请备齐下列资料:公务人员履历表(资料须完整且含照片及自传,自传处不可空
白,请由ECPA人事服务网B5:公务人员个人资料校对网站或所在机关人事单位打印,再经
本人签章)、现职公务员派令、最近一次铨审函、最近5年考绩通知书、考试及格证书、
最高学历毕业证书、身心障碍证明或手册、其他有助审查资料(如通过英检资格)。
三、108年7月7日以前(邮戳为凭,逾期或证件不齐者视同放弃)以挂号迳寄高雄市湖内
区中正路二段77号人事室收,并请于信封上注明【应征社会行政职系办事员职务及白天联
络电话】;资格符合者择优通知面试或采书面审查,另未录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未获录取之应征者如需返还书面应征资料,可附回邮信封俾利邮寄)。
四、经甄选录取人员须依权责规定陈报高雄市政府核准后始行生效,本项甄审增列候补人
员1名,候用期间自甄选结果确定之翌日起3个月内有效。
五、联络人:高雄市湖内区公所人事室凌小姐 电话:07-6991221#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