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这里有个职代4月16日辞职(薪水计算至4月15日)
结果今天要做薪资清册时
人事主任说约聘人员薪资破月计算是小数点后无条件舍去的
我心想我以前好像都是比照公务员用四舍五入计算
不过这里上一个有约聘雇离职已经是上一个人事主任超过一年以前的事情了
也忘了当时怎么做的了
然后我问人事主任有没有函释
虽然人事主任说没有
不过后来我上网GOOGLE是有找到函释是要无条件舍去没错
http://weblaw.exam.gov.tw/SorderContent.aspx?SOID=95461
但这位正好工作到15日 4月有30日 比例是15/30
280薪点就是34916X15/30=17458
想说并没有小数点的问题
结果人事主任说 你要先除以30在乘上15
我心想有差吗
我按一次计算机 34916/30 X15=17458
的确都一样呀
结果人事主任按他自己的计算机
跑出17457.9999999
恩 因为我的计算机是科学计算机可以算分数 所以按1除以3乘以3会变成1
而人事主任的是普通计算机 所以按1除以3乘以3会变成0.999999999
所以人事主任说最后的.9999999要无条件舍去
好吧
虽然我心中想说数学上0.999999...不就是1吗
不过人事主任说了算
只能说还挺有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