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下各位长官,最近我在清查单位里面的档案室,里面很多契约书、核定文
都超过保固期一阵子,最早的有民国75年的服务建议书等,基本上都无效了,
时空背景差太多,以前在NT府,机关基本上3-5年搬家一次,那时很多过保2年以上的
契约书、审查资料,平安落幕的太占空间,一堆自己印的文件也没太大意义,
看着前辈扔了,自己的也会就直接丢到垃圾车(因为会计室、20楼档案室都有一份),
所以每次搬家后单位里面的柜子又清出来,档案室也每1年都会调查哪些档案要销毁
,周而复始。自己也习惯这种步调~~
而现在服务的机关档管也有在做,但是每年都发包5000-8000万的工程,一年大小10来件
加上设计、规划等报告书、工程图档、变更设计、施工查核、金质奖等....
几年下来,单位里面的档案室已经快装不下了,楼上档管那边更惨,都堆到地上直接用
尼龙绳绑住,我是很担心这样下去,呆载重会太大,短期是不至于影响结构安全,但是
一旦地震什么的,满载的柜子会承受不住的,可能会引发事故(假如有人进入档案室)
所以想请问一下各位长官,你们都是怎么处理这些旧档的?是用什么机制来处理?
我个人是想建议机关首长,学NT府,把过保也退保2-3年的案件,留下竣工图电子档
其他在单位的图说就扔了,至于机关档案室也看案件轻重,假如是植栽、维修就丢了
不知还有什么要注意的?毕竟6个承办,只有10个大柜子...空间永远不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