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先进好,
想请教:
小弟经手工程,日前承商申报竣工,
经与监造单位与承商确认已履约完成,
惟有缺失,此一缺失需要发文请承商于初验前改善吗?
还是初验时告知主验人缺失情形,请其决定处置?
再麻烦各位予以指教,谢谢~
作者:
Imuran (生而为人 我很抱歉)
2018-10-06 15:52:00没有安全问题初验再说
看 1是否为重大或影响安全之缺失 2厂商平常对你机不机车
作者:
wwf0516 (....)
2018-10-06 22:32:00我认为先改善才验收耶,验收不就已经确认了才报验吗否则感觉很像初验还没开始就注定要再验了
作者: alubawoodman 2018-10-06 23:14:00
既然经过监造确认竣工就办初验程序啦,除非你觉得这缺失是大到不能认定竣工。当然你如果想电厂商或监造,也是可以等改好缺失再来报竣
不能等缺失改善好再报竣.....有事吗?(红色提醒)
作者: kkzerg (闪电) 2018-10-07 16:12:00
竣工归竣工(就是改作的都做完了),有瑕疵要改善是另一回事竣工在契约的定义就是工程完竣(若在契约期限内没完竣,扣逾期违约金),既然监造都认竣工,没什么好疑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