敝单位内没有技工或技术人力
往年只靠机电采购案下内含一名机电驻点人员协助处理换灯泡、换水龙头。
但快1年下来个人觉得该名人员工作状况不佳
比如常常找不到人、临时请他做事情也都推说要请保全或清洁人员做、要不就要我另找厂
商处理
当初前手合约内容并无订定不适人员的淘汰规范
我也有考虑到技术人员最好对单位内设备有一定了解,人员更换频繁未必是好事
我觉得一个月领3万多的驻点人员,实际工作量少于只领2万多的清洁人员,这种劳逸不均
的情况我看不下去,如果他是超级工友我也就认了
因为现在正着手准备明年度标案
想请教总务前辈们对于驻点人力的管理方法
难道履约管理只能规范到巡检?工作日志有时也给我乱写,巡检大概也是走马看花,恳请
各位前辈们提供宝贵意见供小妹参考,感恩感恩!!